新乡市腾达钢筋成型加工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新乡市腾达钢筋成型加工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河南百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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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腾达钢筋成型加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7日作出(2025)豫0704清申1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新乡市腾达钢筋成型加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0日作出(2025)豫0704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百泉律师事务所担任新乡市腾达钢筋成型加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现定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新乡市腾达钢筋成型加工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8月12日下午3:00会议开始,提前20分钟签到。

二、会议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1号法庭  

三、其他注意事项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但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需另行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乡市腾达钢筋成型加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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