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宫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关于选聘税务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广西贺州市宫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关于选聘税务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06 公 开 人:广西贺州市宫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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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宫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关于选聘税务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1年9月17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桂110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贺州市宫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宫城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桂1102破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宫城公司管理人。

宫城公司开发的“在美·宫城”小区项目需进行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及宫城公司其他税务清算,为了保证宫城公司税务工作顺利推进,避免不必要的税费支出,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管理人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定税务咨询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宫城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广西贺州市宫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248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057521448H

股东:庄兴凯,持股99.00%; 广西贺州市在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庄兴凯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旅游景点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高管:执行董事长兼总经理:庄兴凯

监事:陈向东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1.对宫城公司破产程序中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可能产生的税费与税务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进行测算与分析,对包括但不限于分配方案涉及的涉税事项(包含对债权人的开票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2.为宫城公司开发的“在美·宫城”小区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依现有税收政策选择对企业有利的成本分配方式,协助管理人向税务主管机关进行税务清算申报;

3.充分理解宫城公司的业务内容,结合业务内容提出可能适用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宫城公司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优惠;

4.对宫城公司应当依法办理税费申报税种进行全面梳理与核算,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和企业财务资料出具审核报告,为相关债权认定提供专业依据;

5.根据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就本案发生的税务相关问题向债权人、税务机关及其他相关当事方提供必要的解释、说明及配合;

6.协助管理人办理税务注销工作,办结宫城公司所有涉税事项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

7.按照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出席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会议),对税务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8.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参选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执业资质证书/证明;

2.税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纳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3.税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宫城公司、管理人、债权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4.税务咨询服务机构派出的工作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具有丰富的经验,熟练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征信记录;

5.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项目税务代理及税务筹划经验的机构、入选广西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备选库的机构优先。

四、报价及费用支付方式

(一)报价要求

参选机构按照本次招募工作内容进行固定总价报价,限价不超过30万元,超过该报价的视为无效参选机构。

(二)费用支付方式

1.因参与本次竞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税务咨询服务机构机构自行承担;

2.在税务咨询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税费等)已包含在税务咨询服务费中;

3.税务咨询服务费用支付时间:无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及案件进展情况分段支付;

4.如税务咨询服务机构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或提供的税务咨询服务存在漏项或其他问题,经管理人沟通拒不调整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者解除合同。

五、报名提交材料

1.参选机构需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一式三份)。参选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参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入选广西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备选库名单的相关证明、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相关证明);

(2)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咨询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参与本项目人员资质证明等);

(3)以往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项目税务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与本项目相类似税务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

(4)收费标准及报价函,报价函以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5)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和经验简历情况、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完成委托事项的时间;

(6)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事项主要包括: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承诺不与宫城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7)其余参选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六、参选时间及方式

1.参选机构应在2026年2月12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参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接收联系人:

联系人:韦律师   联系电话:19977684089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9栋二单元三楼

七、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则。参选文件提交期届满后,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相关资质、过往业绩、报价、完成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税务咨询服务机构确定后,签订税务咨询服务合同。未被选聘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贺州市宫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如出现影响本次选聘的重大事项或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随时中止、变更、撤回本次选聘。本次选聘中止、变更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报名单位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特此公告

 

广西贺州市宫城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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