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加分配破产财产的报告

关于追加分配破产财产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6-01-29 公 开 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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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加分配破产财产的报告

尊敬的各位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将进行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

本次追加分配将严格依据由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上海颖华义齿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按照各位职工经确认的债权金额占全体职工债权总额的比例进行。

分配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管理人将统一向各位职工在先前债权申报阶段向管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汇款。

为确保各位职工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分配款项,请各位务必于三个工作日内,对以下信息进行最终确认:

1.收款账户状态:您此前提供的银行账户是否仍在使用、状态是否正常。

2.账户信息准确性: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如您的收款账户信息有变或需更正,请务必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向管理人提交收款账户信息。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家鑫律师、15821415253(工作微信同步)、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特别提示:

若因职工未及时确认或更新账户信息,导致分配款项无法成功支付或产生延误的,相关责任及后果将由该职工自行承担。管理人将按照您最后确认有效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操作,汇款完成后即视为送达。

感谢各位职工在本案破产程序中的理解与配合。请各位相互转告,及时办理确认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颖华义齿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上海颖华义齿技术有限公司追加分配情况表》

序号

债权人名称

债权金额(人民币:元)

分配比例

分配金额(人民币:元)

1

向红娟

10928

56.49%

6173.6

2

杨辉

16696

56.49%

9432.15

3

吴华玉

7268.7

56.49%

4106.34

4

方飞跃

24859

56.49%

14043.71

5

朱健

4999.99

56.49%

2824.67

6

葛梦娜

5555.33

56.49%

3138.4

7

李倩倩

5357.33

56.49%

3026.54

8

何园敏

17569

56.49%

9925.33

9

孙婷婷

5000

56.49%

2824.67

10

田娜

4999.99

56.49%

2824.67

11

向燕

7491.3

56.49%

4232.09

12

邓良云

9986.09

56.49%

5641.49

13

刘聚

9061.74

56.49%

5119.29

14

单亚南

13499

56.49%

7626.05

15

郭瑞雪

8686.96

56.49%

4907.56

16

钟泉均

23562

56.49%

13310.99

17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684.6

56.49%

386.75

18

左翠霞

20762

56.49%

11729.17

19

李洪莉

15447

56.49%

8726.54

上海颖华义齿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24)颖华义齿破管字第50号:关于追加分配破产财产的报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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