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湖北)销售有限公司存货资产第一次竞买公告

利欧(湖北)销售有限公司存货资产第一次竞买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11 公 开 人:利欧(湖北)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747次
  • 打印

竞买公告

利欧(湖北)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将于2026年02月27日10时至2026年0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利欧(湖北)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监督单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清算组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成色等实际状况可能与清单或展示信息存在误差,且不能排除存在翻新、改装及其他瑕疵,其完整性及可使用性等以其实物现状为准。且本次拍卖为强制清算财产处置,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交易凭证,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4、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亲自实地看样,认真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若拍卖成交,对于拍卖成交标的物涉及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权属不清、物理损坏、权利限制、欠税欠费、法律或者事实障碍、三方主张权利等可能导致无法使用、转让或造成损失的情形)所带来的各种不利情况和影响以及所涉及的全部风险责任、法律后果、不利负担及一切的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由于体积较大,部分设备需进行拆卸操作,成交后应由买受人自行前往存放地点提货,请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办理标的物拆卸、装运、提取手续。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

交易过程中买方所涉及的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水电费、拆卸中标的物自身的损毁及赔偿、因拆卸、搬运过程中给自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的损害;防范或者消除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或者消防安全问题等而支出的费用等,具体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处置破产财产产生的仓库的租赁费、因处置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由由债务人财产(即卖方)承担,从变价款中优先支付;同时,因拍卖标的系清算资产,清算组无法向买受人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或收据。有意参拍者如有开票需求,请慎重决策。

6、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日向清算组书面提出,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7、拍卖人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标的,并对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竞价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利欧(湖北)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公司”)存货资产。资产明细详见附件一:存货清单。

起拍价:40,000.00元;保证金:8,000.00元;增价幅度:40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6年02月13日10时至2026年02月26日17时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肖经理,咨询电话:13349888086。有意者可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及时间。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相应变更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拍卖成交后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竞买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竞买人所在的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担任委托代理人,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经清算组审查确认方可;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向清算组主张对拍卖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内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清算组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不得以税费过高、无法过户、无法开票、实物与描述不符等原因主张拍卖无效或要求清算组、拍卖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清算组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利欧(湖北)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账号:558689722904),注明“竞买人姓名+标的名称;款项性质:拍卖余款+竞买人”。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清算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清算组可向悔拍人追偿。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交齐所有成交款以及本公告约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其他一切费用,并应在交齐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清算组指定地点(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路8号武汉客厅E栋2408室)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标的物将按照现状交付,清算组不保证标的物可以正常使用。

2、买受人应当在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后3日内完成标的物提货,将标的物搬离原存放地。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清算组未能掌握的其他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的,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货的,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逾期超过7日(或经清算组以任何形式催告后5日内)仍未提货的,视为自动放弃,清算组有权对剩余标的物另行处置。

3、因标的物本身的特性,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人民法院亦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按实物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即视为清算组已履行全部义务。清算组在标的物存放地址将标的物移交给购买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购买人应在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后3日内将标的物全部搬走,否则清算组有权选择重新处置标的物或将标的物寄存,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同时本案标的物自清算组在标的物存放地址将标的物移交给购买人后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至买受人,如清算组选择重新处置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且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拍卖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状态等予以确认,拍卖成交后提取时不再对此进行检验。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状态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或者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5、特别提示:本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还需要按成交价的0.5%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该类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直接向淘宝支付,非清算组收取,与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无关。

 

十一、特别提醒

1、竞买人竞价前应向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规划条件、能否过户至竞买人或竞买人指定第三方、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清算组不作任何过户的承诺,竞买人应自行承担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

2、本次网络拍卖所涉标的物可能存在抵押、查封、担保、权利限制或第三方权利主张等情况,竞买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竞买人需承担不能及时过户的风险。如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瑕疵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已缴纳款项不予退还,相关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算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网络拍卖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物实际状况(权属登记、权利瑕疵、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无论是否进行实地看样,即表明已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充分了解为由反悔或拒绝履约。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拒绝支付尾款或拒绝提货的,视为悔拍。清算组有权取消其买受资格,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重新组织拍卖。重新拍卖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清算组有权依法追偿。

4、清算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介绍中的信息以权属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清算组的介绍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清算组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当地政府政策、清算组对本标的物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因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清算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二、相关拍卖文件的公示情况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所涉《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清算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清算组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违约的处理

竞买人不符合竞拍条件或逾期超过七日(或经清算组以任何形式催告后五日内)未支付所有成交款以及本公告约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其他一切费用的,或超过本公告约定的时间未提货的,均视为竞买人悔拍,清算组可以决定重新拍卖。因前述情形导致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优先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以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之差额部分的,竞买人还应当予以补足。

十四、未尽事宜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详情,了解竞买资质、竞买条件、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理性参拍。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

标的咨询电话:13349888086,肖经理

清算组咨询电话:027-839287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清算组咨询。

利欧(湖北)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