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申报债权通知书及申报资料

关于张家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申报债权通知书及申报资料

公开时间:2025-07-03 公 开 人:张家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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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文海洋的申请,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裁定受理张家 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盈科(苏 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张家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张家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 日起 30 日内(2025年7月31日),向管理人【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265 号现代传媒广场 21 楼,联系人:李沐阳 15162430530 或吴益祥 15068292628】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 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职工债权由管理人核定后 另行公告)。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人民法院裁 定认可最后分配方案前/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前/人民法院 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 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张家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 人应当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所有对张家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民事执行 程序依法中止;

  四、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通知书(告知高管)(已签章版).pdf 下载
1-债权申报须知.doc 下载
2-债权申报材料汇总.doc 下载
公告(受理)(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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