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海迪精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东莞市海迪精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东莞市海迪精机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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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海迪精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各位债权人: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东莞市海迪精机有限公司(以下海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630上午10时通过东莞中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以在线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经管理人审查经管理人审查确认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0位

本次会议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规则)》、《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方案《关于债务人股东出资责任事项的报告》3个方案进行了表决/表达意见,管理人现将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人数及表决票回收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位,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80,778,629.86元,实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10位,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80,778,629.8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10家,共发出10份表决票/意见书,管理人回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规则)》、《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方案表决票8份,回收《关于债务人股东出资责任事项的报告》意见书7份。

二、各表决事项表决结果

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规则)》的表决结果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8家,代表的债权额53299861.64元。不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0家,代表的债权额0元。弃权2位。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0%, 超过半数;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5.98%,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该表决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方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8家,代表的债权额53299861.64元。不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0家,代表的债权额0元。弃权2位。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0%, 超过半数;同意该表决事项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5.98%,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该表决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3、《关于债务人股东出资责任事项的报告》的征询结果

经统计回收意见书及电话核实,共7位债权人不同意垫付诉讼费,弃权投票3位,故同意《关于债务人股东出资责任事项的报告》有表决权的债权人0位,故本案对股东出资诉讼因无债权人书面同意垫付诉讼费,管理人将不予以提起。

三、决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如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做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示。

 

                  东莞市海迪精机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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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会表决结果公示(海迪)2025.7.9.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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