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季香海芳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庆四季香海芳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5 公 开 人:重庆四季香海芳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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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0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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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季香海芳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310日作出(2025)渝05破申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四季香海芳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香海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327日作出(2025)05108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季香海公司管理人。

为实现四季香海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维护四季香海公司营运价值,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四季香海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投资者积极报名参与。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季香海公司概况

(一)登记基本信息

四季香海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成立,登记机关为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华升社区2组,注册资本为13320万元,股东为重庆嘉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出资7800万元,持股58.5586%)、重庆十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2640万元,持股19.8198%)、重庆惠晖达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560万元,持股11.7117%)、重庆大足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320万元,持股9.9099%),法定代表人张武,公司经营范为:一般项目:农业项目投资、管理、开发;旅游项目投资、开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旅游设施、游乐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会议接待及配套服务;芳香植物种植、加工、销售;开展种植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日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不包含需经国家专项许可或审批的项目);设计、安装温室大棚;园林绿化设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活动。(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审批的,取得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自2014年5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四季香海公司主要业务及优势、投资价值和投资预期

四季香海芳香产业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由重庆四季香海芳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成功入列2020年重庆市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公司作为高升镇带贫益贫龙头企业已投资数亿元,打造集芳香植物种植、开发、应用于一体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注天然精油、纯露生产及研发应用的规模企业。该项目初步规划3年后种植规模达2000公顷,最终实现3333公顷,产值力争从10亿元突破到50亿元。四季香海公司与上海交大芳香植物研究中心、重庆日化研究所等科研院校和机构合作,构建核心研发团队,现已拥有“不添加,有效果”和“少水配方更补水”两大核心配方技术。初期提炼产品30个,申请商标注册4个,“薄荷尖”“可食菊花”被认定为重庆市2019年第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经五年选育,确定了薰衣草、罗马洋甘菊、薄荷、玫瑰等13种宜种芳香植物。现在高升镇规模种植芳香植物667公顷,建设育苗基地33公顷。

 

目前,该项目依托种植资源和3.5公里产业大道,以乡村旅游观光、芳香植物规模展示为主题,打造80公顷种植观光区。投资1.2亿元,在高升镇建设占地2.4公顷的芳香植物精油提取加工中心,现已完成4条生产线安装,进入小规模试生产阶段。厂区一期面积2.4万平方米,年产纯露面膜200万盒,天然精油和天然纯露各48万瓶,不添加精华、乳液等6种产品各150万瓶,套盒50万盒。

三、招募原则

1、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面向社会招募意向投资人.

2、本次招募是意向投资人的招募,不是最终投资人及投资方案的确定。

3、本次招募投资人不限行业,但具有相关行业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

(3)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四季香海公司进行重整投资;

(4)拥有与四季香海公司重整完成后的生产运营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资源和条件;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需书面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提交各方书面协议,同时应明确牵头人,承诺采取一致行动并承担连带责任。投资联合体各主体均应符合第(1)、(2)项条件,至少一方符合第(3)、(4)项条件。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当编制并向管理人密封提交书面的《重整投资文件》一式两份,封面应加盖公章。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710821311@qq.com】。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意向投资人的简介(内容自拟,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组织结构、投资意向、资金实力等),法人报名的,投资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由个人签名。

报名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承诺函、送达地址确认书(见附件)。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联合报名的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的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前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通知其限期补正。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面交或邮寄报名资料,收件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49号星海大厦11楼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收件人:骆臣汉,电话15223676828。电子版收件邮箱:【710821311@qq.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一式二份。

2、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协议书》,约定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等权利义务、投资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等。意向投资人需按《投资意向协议书》约定,于开展尽职调查前向管理人交纳投资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身份情况、股东和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产品和服务、商誉信誉等)、投资人实力(包括财务状况、财力、现金流、重整资金来源、与重整行业关联性、产品研发能力、研发团队、知识产权等)、参与重整的思路(包括参与重整方式、资金投入安排、债务偿还安排、投资人愿意另行承担的重整费用、共益债务、未来经营模式、赢利模式、员工方案、管理团队方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执行完毕标准、重整计划监督期限)等等】以及《承诺函》,承诺将肆佰万元投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管理人宣布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的,则投资人不得反悔,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投资保证金。

2、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与意向投资人就方案的细节等进行沟通。经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管理人或评审小组(由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主席债委会成员等共同组成,是否设立评审小组根据案件需要确定)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对入围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并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

2、其他未被选定的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保证金,由管理人无息退还。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五)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选定的《重整投资方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签署《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在《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管理人确定为准,投资人已经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投资人拒不履行协议,管理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要求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重整计划草案》通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或人民法院的裁定批准,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无息退还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风险提示

1、此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监督。

2、本招募公告中所列示的四季香海公司概况为管理人初步调查的情况说明,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尽职调查并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若因投资人未能做全面详尽的了解而导致投资的特定目的不能实现,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也不构成投资人对投资行为存在重大误解的理由,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3、重整招募期间,重整程序可能因债务人提出和解或其他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此种情况下,管理人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出现影响四季香海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六、其他

1、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重庆四季香海芳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13509433968)律师(联系电话:1522367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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