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环博展览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涉税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广州市环博展览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涉税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6 公 开 人:广州市环博展览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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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何莉玲、张晔、谢威对广州市环博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同时指定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环博展览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44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环博公司进行重整。

现因土地增值税(以下简称土增税)汇算清缴工作需要,管理人决定以公开遴选方式选聘专业第三方机构。现向符合本次招募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发出本公告:

一、情况简介

(一)环博公司基本情况

环博公司成立于20028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1865570B,法定代表人为罗锦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如无特殊表述,以下计价货币均指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2-81802房。经营范围为: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咨询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二)涉土增税汇算清缴项目的基本情况

环博公司开发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2 号、 4 号、6号、8号的“广州国际采购中心”,项目涉及土地面积为92,499平方米,物业总建筑面积为258,557.9741平方米,已出售房产的建筑面积为96,647.249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约55,600.0106平方米,展厅面积41,047.2385平方米;未出售的房产以及预计可收回的房产,建筑面积161,910.725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约11,704.6959 平方米、展厅面积约84,277.9106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65,218.0338平方米、设备等其他用房面积约710.0849平方米(以上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参选机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参选机构应具有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资质;

(三)参选机构信用良好,未受过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处罚记录;

(四)参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环博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报价以37.5万元为上限。参选机构应完成环博公司的相关涉税工作,并出具专项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核项目开发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成本费用票据、合同、付款手续、结算资料;

(二)审核项目的销售收入及相关凭证;

(三)协助管理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并出具报告;

(四)协助管理人进行相关税务筹划与申报;

(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可能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协助管理人依法向税务部门申请税收优惠;

(六)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本案相关税务问题向人民法院、债权人、税务部门或相关方提供解释或说明;

(七)其他与本案相关的税务工作。

四、参选机构需提交的文件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主体身份材料;

(二)报价方案(明确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三)从业经验介绍及工作方案(列明人员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及时间进度安排等);

(四)承诺书,内容需包括: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3.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完成相关涉税工作;

4.出具的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五、文件提交方式及选定要求

(一)现场提交或邮寄纸质版材料报名。参选机构提交的文件均需要加盖公章,并应于20264218前将参选文件递交至管理人处(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的文件作废处理)。现场/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70号广报中心北塔17楼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收件人:朱小姐;联系电话:18926162457

(二)管理人将根据参选机构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合作意愿、报价水平以及工作时长等,择优选择一家机构。

(三)管理人将向债权人会议报告选择结果并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备。

 

广州市环博展览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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