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华信合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贵州华信合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12-04 公 开 人:贵州华信合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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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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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7日以(2024)黔0181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对贵州华信合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华信合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2024)黔0181破1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担任原告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以及债权人会议作出的决议履行职责,在管理人采取诉讼方式追收债务人工商登记的现股东杨泳及原股东叶邹祥、孙行军的出资以获得财产清偿破产债权的过程中,原股东孙行军通过其代理律师向管理人提出愿意一次性清偿破产债权及支付本案破产费用,且已将相关款项预先支付至贵院许可的账户内即时清偿,现管理人根据本案件进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向清镇市人民法院提议同意召开贵州华信合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将会议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5年12月5日09:00-17:00

二、会议形式:以网络方式召开非现场债权人会议(管理人组建华信合公司债权人会议微信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管理人提交的《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

2、审议表决管理人提交的《第三人为贵州华信合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清偿破产债权的议案》并填写表决票进行表决。

四、特别说明

本次会议依据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进行表决的议案》的规定召开,本次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管理人将会议文件资料(含表决事项)提前发到华信合公司债权人会议微信群内,各债权人须在会议时间结束前向管理人提交表决票,即2025年12月5日下午17:00前提交。

如有疑问,请致电管理人(邓航13078581180、金星梅1808543939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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