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优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情况公示

关于苏州优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情况公示

公开时间:2025-12-19 公 开 人:苏州优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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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优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伴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申林香相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苏州优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相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1013日作出(2025)苏0507破申1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优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14日作出(2025)苏05079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事务。

一、债权申报情况

债权申报期内,经查询,存在社保债权。另根据查询的涉诉案件通知的4名潜在债权人(包括税收和社保债权人)中有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根据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了登记、审查,并于20251218日编制了《苏州优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表》。

二、债权审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8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2家,申报总金额306424.9元。其中,社保债权43357.85元、税收债权33455.82普通债权229611.5元。

经管理人审查认定债权的金额为114282.14元。其中,社保债权43357.85元、税收债权33455.82普通债权37468.74元。

(一)职工债权的审查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以后,随即前往苏州市相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职工情况,经管理人调查后确认优伴公司不存在未结职工债权。

二)税收及社保债权的审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申报社保债权43357.85元、税收债权33455.82社保滞纳金17660.43元,税款滞纳金19808.04元,总计114282.14元。

综上所述,优伴公司存在社保债权15466.59税收债权2232.19元,普通债权即社保滞纳金、税款滞纳金)37468.74元,总计114282.14元。

三)普通债权的审查

截至2025年12月18日,向管理人申报的普通债权金额为192142.76元,最终认定的普通债权金额为0元,待认定普通债权金额为0元;不予认定的普通债权金额192142.76元。

不予认定的债权:民*公司向管理人申报的192142.76元;

不予认定的理由为:民*公司向管理人申报的实际系其对成*的租金债权,优伴公司仅为车辆挂靠人,涉案车辆目前也在民*公司控制下,管理人经审核未发现民*公司对优伴公司存在其他债权。

苏州优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8日;单位:人民币元)

、社保债权

序号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债权金额

认定债权金额

待认定债权金额

不予认定债权金额

确认依据

不予认定原因

1

YB001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43357.85

43357.85

0

0

社保查询单

 

合计

43357.85

43357.85

0

0

 

 

社保债权申报总金额为43357.85元,认定43357.85元,不予认定0元,待定金额0元。

二、税收债权

序号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债权金额

认定债权金额

待认定债权金额

不予认定债权金额

确认依据

不予认定原因

1

YB002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33455.82

33455.82

0

0

欠税明细

 

合计

33455.82

33455.82

0

0

 

 

税务债权申报总金额为33455.82元,认定33455.82元,不予认定0元,待定金额0元。

、普通债权

序号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债权金额

认定债权金额

待认定债权金额

不予认定债权金额

确认依据

不予认定原因

1

YB003

民*公司

192142.76

0

0

192142.76

 

实际系对成*的租金债权,优伴公司仅为车辆挂靠人,涉案车辆目前也在该公司控制下,经审核未发现该公司对优伴公司存在其他债权

2

YB004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17660.43

17660.43

0

0

社保滞纳金

 

3

JB005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19808.04

19808.04

0

0

税款滞纳金

 

合计

229611.23

37468.47

0

192142.76

 

 

普通债权申报总金额为229611.23元,认定37468.47元,不予认定192142.76元,待定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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