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仙人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济南仙人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济南仙人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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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仙人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于202569日作出(2025)鲁0113清申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申请人济南仙人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71日作出(2025)0113强清37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从该单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中组成济南仙人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简称清算组)。

请济南仙人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国曜琴岛律师楼;联系人:周律师,联系电话:18954106192)。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未审查合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济南仙人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济南仙人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理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清算组决定,济南仙人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822日上午10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大学路院区第十三审判庭召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若在债权申报期限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将不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济南仙人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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