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隽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上海隽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6-05-28 公 开 人:上海隽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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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隽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上海隽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人:

2026年4月2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裁定受理上海隽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衡汽车”)破产清算案件,案号(2026)沪 03 破 426 号;2026年4月28日,上海三中院指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隽衡汽车管理人,负责隽衡汽车的破产清算工作,履行管理人职责。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就隽衡汽车职工债权的调查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上海隽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清单(一)》。

根据《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第五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职工对公示清单中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至2026年6月7日晚24:00截止),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针对有异议的债权详细说明异议理由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发送至管理人邮箱(youyun.li@llinkslaw.com)。管理人若不予更正的,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规范指引(试行)》第六、债权申报、5.劳动债权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法院受理涉劳动争议破产衍生诉讼指定管辖的通知》之相关规定,职工可在收到管理人不予更正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管理人所确认的职工债权表。

上海隽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26)隽衡汽车破管字第15号: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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