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铭固建材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关于泉州市铭固建材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6-01-30 公 开 人:泉州市铭固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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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铭固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证照作废声明

2025)铭固建材破管字第8号

2025年9月29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5破申2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泉州市海峡盛世腾飞商贸有限公司对泉州市铭固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作出(2025)闽05破5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泉州市铭固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依法开展相关接管工作,但债务人相关责任人员至今未向管理人移交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全部印章、证照。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泉州市铭固建材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在破产受理后滥用企业印章、证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泉州市铭固建材有限公司的全部印章、证照自2025年9月29日起作废。自2025年9月29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有关人员使用该证照、印章的行为均属违法且无效,因使用该证照、印章设定的权利义务及其由此造成的损失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299号5楼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林月清18296789288、高文平13599220685。

泉州市铭固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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