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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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01-13 公 开 人:增城市万通经济发展总公司永盛娱乐中心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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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万通经济发展总公司永盛娱乐中心强制清算案

权利义务告知书

广州市增城区亿通商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增城市万通经济发展总公司永盛娱乐中心法定代表人、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619日作出(2025)粤0118清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增城市万通经济发展总公司永盛娱乐中心(以下简称:永盛娱乐中心)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1121日作出(2025)粤0118强清4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阳光清算服务(广东)有限公司担任增城市万通经济发展总公司永盛娱乐中心清算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39条,如清算中公司的有关人员未依法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帐簿、文书资料,清算中公司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清算中公司拒不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和帐簿、文书等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股东未缴足出资、抽逃出资,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等,可参照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如贵方拒不履行上述配合清算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27条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或者参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依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永盛娱乐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不配合清算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不准出境的决定。

特此告知。

增城市万通经济发展总公司永盛娱乐中心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增城市万通经济发展总公司永盛娱乐中心清算组联系方式:

单位:阳光清算服务(广东)有限公司

邮箱:sunshineguangdong@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33

联系人:邓婷,联系电话:1988099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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