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盛仓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北京鼎盛仓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北京鼎盛仓储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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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鼎盛仓储有限公司(“鼎盛仓储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56日指定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案号:(2025)京01209]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鼎盛仓储公司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调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规定的内容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截至2025711日,鼎盛仓储公司尚欠职工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等职工债权共计人民币10,102.60元,具体如下:

序号

债权人名称

职工债权金额/

1

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10,102.60

合计

10,102.60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718

 

三、职工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职工对本次公示的债权清单记载的内容有异议的或认为公示范围有遗漏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复核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经复核后不子更正的,职工有权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职工债权确认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清单或者公示事项无异议。

 

北京鼎盛仓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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