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尚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财产分配公告

上海尚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财产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上海尚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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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洁以上海尚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家公司”或“破产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于2018622日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区法院”)申请对尚家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上海宝山区法院于201883日作出(2018)沪0113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尚家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94日作出(2020)沪01137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相关规定及上海宝山区法院于2023116日出具的(2018)沪0113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的《上海尚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财产分配方案》”)中约定的对后续分配的分配原则,在扣除实际及可能发生的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及管理人报酬之后,根据法院裁定的各债权人的债权金额比例及顺序依法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第三次财产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特此公告如下:

一、      参加本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情况

根据上海宝山区法院裁定认可的《财产分配方案》的相关原则,管理人本次拟以货币方式向债权人进行分配,本次清偿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32,698.92(以下币种相同),均为职工债权。

二、破产财产总额

(一)        破产财产回收情况

  202111月,管理人依据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尚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以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议案》代表尚家公司与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序伦律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聘请序伦律所担任起诉尚家公司三位股东要求其承担出资责任诉讼案件的代理人。该衍生诉讼案件已于20225月由上海宝山区法院受理。20227月至8月,尚家公司三位股东向管理人表达了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诉讼案件进行调解的意愿,管理人后于20221024日向债权人会议提交了《上海尚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1)接受股东申请就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诉讼案件进行调解(2)不再追究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在破产程序中的法律责任及(3)不再就股东苑东波已扣划的出资款向法院提起协助转回申请或执行异议的议案》,该议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2122日,上海宝山区法院作出(2022)沪0113民初9249号民事调解书,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诉讼案件进行调解。管理人后于2022127日至20221213日收到尚家公司股东支付的首期和解款共计415,068.73元,于202396日收到尚家公司股东支付的第二期和解款60,000.00元。

2024719日,鉴于尚家公司股东王晓龙未履行2022)沪0113民初924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支付第三期和解款300,000.00元的给付义务,管理人向上海宝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1115日,上海宝山区法院作出(2024)沪0113626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相应执行款10,715.16元。

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合计回收到债务人财产521,559.97 元,其中接管债务人银行账户余额35,776.08元、收到尚家公司股东支付的和解款475,068.73元、收到对尚家公司股东王晓龙的执行款10,715.16元。

(二)        已发生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第一、二次分配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发生的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等合计150,389.06元,主要包括邮寄费、银行手续费、诉讼案件律师费等。另根据上海宝山区法院裁定认可的《财产分配方案》,第一、二次分配中已向债权人累计清偿的破产财产合计296,917.96元,已收取阶段性管理人报酬合计31,130.15元。

(三)        预留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鉴于管理人后续仍存在公司注销等相关工作,且后续仍将产生快递费、交通费、银行手续费等其他未知破产费用,管理人将预留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共计2,000.00元。

(四)              第二次阶段性收取管理人报酬

        根据尚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通过的《上海尚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管理人拟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确定管理人报酬,截至本报告日,扣除已发生及预留的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后,本次可供分配财产金额为41,122.80 (未扣除管理人报酬)。

结合历次分配中已分配财产金额,本案最终分配总金额为329,616.88 元,管理人拟以最终分配总金额为基数计算可收取的管理人报酬总额。扣除前述已收取的管理人报酬31,130.15元,本次拟收取的管理人报酬金额为8,423.88 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 本次分配过程中各顺位债权的分配情况

(一)     第一顺位

        第一顺位职工债权已裁定无争议债权金额为378,177.93元,预计本次受偿金额为32,698.92元,加上已于第一、二次分配时受偿的296,917.96元,预计综合受偿率为87.16%,具体分配明细详见附件。

(二)     第二顺位

        第二顺位社会保险费用、税收债权和欠薪保证金本次无财产可供清偿。

(三)     第三顺位

第三顺位普通无抵押债权及普通无抵押债权(劣后分配)本次无财产可供清偿。

四、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一)分配方式: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指定银行账号,实施转账支付,若债权人银行账户有所变更,债权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签字并按手印后邮寄至管理人处。

(二)分配时间:如各位债权人对本公告有任何异议的,请于本分配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以书面方式提出并送达管理人处,如无任何异议的,管理人将在异议期届满后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本案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所规定之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应当提存分配额的债权。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以上,特此公告。

 

上海尚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9日


附件:上海尚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次阶段性分配明细表 (金额:人民币元)

序号

 债权人名称    

 第一顺位职工债权    

 裁定无异议债权金额    

 第一次已清偿金额    

 第二次已清偿金额    

 本次拟清偿金额    

 预计合计受偿金额    

综合清偿率

1

朱洁

62,200.00

42,667.21

6,167.73

5,378.09

54,213.03

87.16%

2

杨宝龙

41,440.00

28,426.51

4,109.18

3,583.08

36,118.77

87.16%

3

陈秀娟

15,223.90

10,443.11

1,509.60

1,316.33

13,269.03

87.16%

4

刘艳新

9,797.23

6,720.59

971.49

847.11

8,539.19

87.16%

5

王颖峰

86,850.00

59,576.32

8,612.02

7,509.43

75,697.77

87.16%

6

王玉丽

24,773.61

16,993.90

2,456.54

2,142.04

21,592.48

87.16%

7

林建玉

69,662.47

47,786.22

6,907.71

6,023.32

60,717.26

87.16%

8

张莉

11,912.99

8,171.93

1,181.29

1,030.05

10,383.27

87.16%

9

胡泳涛

56,317.73

38,632.16

5,584.45

4,869.48

49,086.09

87.16%

 

 合计

378,177.93

259,417.96

37,500.00

32,698.92

329,616.88

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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