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同必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青岛同必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19 公 开 人:青岛同必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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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0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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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211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同必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20日指定山东润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管理人依据相关法

律规定,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管理人定于2025125(周五)上午930在山东润杰律师事务所1901办公室(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485号国汇金融中心A座19层)召开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有关债权人会议的操作方式及材料提交可与郭律师、孙律师:

联系电话:郭律师13863915216(微信同号)、孙律师15166003058(微信同号)联系。

特此公告。 

              青岛同必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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