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荣辉日化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宁波荣辉日化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1-10-11 公 开 人:宁波荣辉日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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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荣辉日化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21719日作出(2021)浙0203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荣辉日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宁波荣辉日化有限公司共有在册职工0名,截至2021719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779,588.23(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11021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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