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登记公告

关于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登记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2 公 开 人: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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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登记公告

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2024年12月25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10破申38号裁定,受理河北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安顺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30日指定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保障文安顺星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资料不全或其他原因导致管理人无法及时调查、确认文安顺星公司欠付的各类职工债权,现需各职工主动联系管理人对职工债权进行登记。

文安顺星公司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社保等各项费用情况的,职工债权人请于2025年7月28日前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向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职工登记拖欠费用的,应填写后附《职工债权登记表》,写明文安顺星公司具体欠付的费用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情况,并提交劳动合同、欠缴证明、劳动仲裁/调解文书及执行文书若涉及等有关证明材料。《职工债权登记表》填写完毕请将原件邮寄至管理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丽都创意大厦B座19层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律师,电话13313111439),管理人将依法予以核查和登记。未在上述期限内联系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的,相关法律后果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21

 

附件:《职工债权登记表》


附件

附件:职工债权登记表(文安顺星公司).doc 下载
文安顺星职工债权登记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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