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拍卖公告

关于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01 公 开 人: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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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拍卖公告

 

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25111上午10时至2025112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西昌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整体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竞买人竞价前应对拍卖标的物的权属、能否办理转让/变更手续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的各项转让/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权人主体、通知债务人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不作完成转让/变更手续的任何承诺。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规定或法院限制导致债权主体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或者债权催收受阻、执行不能等。

4.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管理人所接收到财务资料包括西昌和诚能源有限公司财务凭证、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项清查报告》【川志会审字[2025】0383号标的物以其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所述的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情形,下同)为准,凡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所拍卖债权的真实性、合同等证据材料的完整性以及债权全额或部分回收的可能性;买受人取得应收账款的权益后,债务人对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债务抵销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款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标的物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能否与债务人取得联系及债务人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6.在2025111上午10时正式拍卖前,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7.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302,097.29元、预付账款5,953,798.34元、其他应收3,925,392.82,即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项清查报告》【川志会审字[2025】0383号中记载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302,097.29元、预付账款5,953,798.34元、其他应收3,925,392.82部分(详见审计报告)

起拍价:10,181,288.45元,保证金:5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与调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031日止(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律师15528237536管理人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楼。

2.由于本次拍卖标的为应收账款,故不安排现场看样。

3.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需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成交后直接确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开拍日提前3天提交至管理人,在开拍前录入系统,委托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活动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异议提出时间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活动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律师15528237536),逾期视为无异议。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本次标的物竞买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本次标的物竞买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2.本标的物竞得者应在《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将拍卖成交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账户(请勿转入支付宝):

户名: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市支行

账号:951000010018658912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管理人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

 

、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

2.本次拍卖标的权益自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逾期办理移交手续或签订协议,管理人可组织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并且若买受人逾期办理移交手续或签订协议,因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项目的推进,导致公司清算、注销,以至于无法再协助买受人办理完成移交或签订协议,或者无法提供相应资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后果。

3.管理人无法提供除接管到的财务凭证复印件(并非每一笔转让款项凭证)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项清查报告》【川志会审字[2025】0383号以外的支持性文件,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

 

十二、资金回收风险披露

 

1.疑似关联方往来形成情况:

1四川和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①应收和厚48,562,069.35元。2013年6月-2017年2月期间和诚能源公司与四川和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频繁发生大额往来。凭证附件除转账记录外,无其他相关资料,未见具体采购业务或借款协议等资料。

②付和厚气款19,576,931.04元,形成于2013年1月-2016年11月期间预付四川和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然气款。但凭证附件除个别见出入库单未外,未见采购合同、发运单、结算单等相关资料。

我们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和诚能源公司与四川和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可能存在异常资金占用的情况。

2成都威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①应收成都威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往来款3,045,000.00元,形成于2015-2018年期间,凭证附件除转账记录外,无其他相关资料,未见借款协议等资料。

②应付成都威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648,580.87元,为运费。

3西昌市和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2月收西昌市和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往来款50,000.00元。

2.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应收账款为管理人根据接管到的纸质账册、财务数据、财务报表等清产核资得出的且其中部分款项未得债务人认可

(2)债权可能存在因已超过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3)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3.买受人应对标的物的权利状态、具体金额、基础凭证是否齐全、能否追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回收风险、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调查。管理人不提供账款真实、准确及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如有纠纷,买受人应当自循法律途径解决,管理人概不负责。

 

管理人咨询电话:杨律师 1552823752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西昌和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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