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角度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核对债权告知书

泉州市鲤城角度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核对债权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泉州市鲤城角度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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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角度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5)角度破管字第14号

泉州市鲤城角度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

泉州市鲤城角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角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截至本告知书出具之日管理人共受理2家债权人申报的2笔债权,债权总额为615803.7元:其中税收债权共1家1笔,债权金额为500元;普通债权共1家1笔,债权金额为615303.7经审查,管理人初步确认的债权共有2家2笔,债权总额为596024.54元,均为普通债权,其中,普通债权劣后清偿部分金额为130770.73元。管理人编制了《泉州市鲤城角度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稿)下称“《债权表》”并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进行核对有异议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故管理人正式告知若您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请务必于2025年7月14日前(含当日)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具体形式详见附件《债权异议申请书》,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42号海逸国际公寓232室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戴玲玲13600788393、傅志哲 18016693667),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管理将对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您。如果您未在前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同意管理人的审查意见。

特此函告。

泉州市鲤城角度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

1.《泉州市鲤城角度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稿)

2.《债权异议申请书》


泉州市鲤城角度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稿)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权申报编号

债权人名称

债权申报情况

债权审查情况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申报总额

债权性质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确认总额

债权性质

1

1

潘勋权

319272.00

296031.70

0.00

615303.70

普通

319272.00

276252.54

0.00

595524.54

普通

2

2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500.00

0.00

0.00

500.00

税收

500.00

0.00

0.00

500.00

普通

合计

 

 

 

615803.70

 

 

 

 

596024.54

 

备注:1、普通债权2笔,金额合计596024.54元(含普通债权劣后清偿部分金额130770.73元)。
2、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债权中属于劣后清偿的部分,指待其他普通债权清偿完毕后,破产财产仍有剩余的,再予清偿。
3、如果债权人需要对债权申报的情况进行查阅,可以在破产清算期间向管理人提出。


债权异议申请书

  人: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异议要求:

 

事实与理由:

 

 

  

                                       泉州市鲤城角度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异议人(签字/盖章):

 2025       

 

附:证据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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