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宏兴怀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武陟宏兴怀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30 公 开 人: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2583次
召开时间:
  • 打印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5)豫0823破7-1号

本院审理的河南武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武陟宏兴怀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于2025年7月30日指定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为武陟宏兴怀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机制。

武陟宏兴怀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韩愈路1833号理达文华广场 14 楼,联系人:张增增,联系电话:1589301235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武陟宏兴怀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5 年9月1日下午 15 时在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山涛路与河朔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武陟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