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20 公 开 人: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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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

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6月25日决定对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川公司”)进行预重整202501破申21号,并于同日指定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担任华川公司预重整管理人。2025年11月2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川公司的重整申请,并同日指定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为华川公司重整案件管理人。鉴于人民法院已许可华川公司重整期间继续经营,为保障和维持华川公司现有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日常经营管理,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案现阶段所需资金的共益债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共益债投资人。

(二)招募公告所披露信息系管理人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阶段性调成果汇总,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共益债投资人在考虑进行投资时,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仅作参考。

(三)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各共益债投资人应谨慎判断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知晓共益债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本次共益债投资人的招募。本公告所涉各项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管理人亦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或优化,并适时予以补充公告。

(六)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管理人对共益债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者保证,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共益债借款协议为准。

(七)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范,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均无异议。

二、企业概况

华川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10日,现法定代表人为谢应文,注册资本100005.16万,实缴资本100005.16万,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横小南街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2461681Y。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公路管理与养护;电气安装服务;建筑 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城市绿化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一)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

股东姓名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谢应文

74.9961%

75000

75000

骆小红

11.7834%

11784

11784

熊文

7.4975%

7497.93

7497.93

重庆华道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8930%

3893.23

3893.23

施继梅

1.8299%

1830

1830

(二)账面资产及负债概况

根据华川公司提供的资料,华川公司的账面资产共计约96亿元。账面负债约70亿元。

特别说明:上述资产、负债情况为华川公司初步提供的账面数据资料,华川公司的主要资产状况、员工情况、税费欠缴情况、主要负债状况、对外投资情况等详细信息,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可自行决定进行尽职调查获取,管理人将予以协助配合。华川公司的负债最终以管理人调查核实并报法院、债权人会议核查通过的为准。

三、华川公司的优势

1.具备行业各类顶级资质。华川公司拥有勘察、设计、施工、养护及试验检测等20多项全产业链资质,能够独立承担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建设施工、试验检测等全产业链业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铁路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施工劳务;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隧道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最高等级等资质。

2.享有业界最高荣誉。华川公司是全国交通路桥系统规模最大、多次蝉联省市 “双百强”的特级民营企业,也是四川乃至西南地区唯一的路桥民营特级企业,连续7年获全国公路施工信用评价AA等级,连续4年获四川省高速公路投资人最高信用评价AAA等级,先后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等各类荣誉百余项。

3.拥有丰富的特大、特长工程案例。华川公司先后参与多条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参与全国20多个省(市区)重点工程超200个,通车里程3000余公里;与蜀道集团、河北交投、湖南现代投等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合作投资建设13条高速公路,总规模超1000亿元,特许经营收费期均为2530年,未来运营收益升值空间巨大;通过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及其他施工项目,积累了丰富的特长隧道、特大桥梁、特长里程的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经验和业绩,在招投标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

四、共益债融资规模及用途

(一)融资规模。根据华川公司现有资金情况,以及各项目回款情况,本次共益债的融资总额不超过8500万元

(二)共益债利率。共益债借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年利率12%,利率低者优先考虑。利息按照实际用款时间计算,投资人不得计收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三)共益债用途。本次共益债融资将用于支持米仓项目、S106项目的工程建设;以及用于补充京哈高速的资本金和华川公司重整期间的资质维护、日常管理费用和应急处理等必要费用支出

(四)共益债投入方式。共益债投资人将根据华川公司的经营实际需求,结合共益债投资人的投资意向,与华川公司签署共益债借款协议,并根据协议分批投入资金。

(五)融资期限。共益债借款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项目情况和重整程序推进情况确定),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视情况提前还款,利息在还款时一次性随本金清偿。共益债所涉借款方式、利息以及其他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共益债借款协议为准。

五、共益债的还款来源和法律保障

(一)还款资金来源

1.在建项目收取的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保证金;

2.收尾项目的剩余工程款;

3.已完工项目的结算款、保证金等。

(二)法律保障

共益债借款属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及重整程序顺利推进而负担的债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六、共益债投资人的资格和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任一方均需满足本公告的要求,分别签署承诺函,并提交联合投资协议,明确各自投资份额,而且承诺对其他联合投资人的投资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共益债资金,并提供相应的资信和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已到期但尚未清偿的大额债务。

(五)投资人应及时依法签订共益债借款协议及与共益债投资有关法律文件,并接受人民法院及临时管理人的监督、管理。

(六)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招募流程及要求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1月2317:00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并予以公告。

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参选文件。参选文件一式叁份,密封并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参选文件在报名时间截止日前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以下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23栋华川公司。管理人联系人黄律师,13908011628;苏律师,13882089960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

3.意向投资人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报名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另还须提交股东会、董事会等内部决策机构同意意向投资人参与华川公司共益债投资人招募的决议,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4.自然人报名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捺印,有授权委托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意向投资人足额资信和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等

6.保密承诺函。

7.近三年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等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密封,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或签字捺印,并按照指定方式向管理人提交。

(四)尽职调查

如需尽职调查的,尽职调查期间与报名期间一致,管理人将安排并配合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管理人在尽职调查期间所提供的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决策依据。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尽职调查的,不成为意向投资人延迟提交报名材料的理由。

(五)共益债投资人的确定

管理人将根据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率、资金实力、信用状况等综合选出最优的共益债投资人。招募期间,如果只有一位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管理人有权决定直接确定该名意向投资人为共益债投资人或再次进行意向投资人招募。

(六)签署共益债借款协议

确定共益债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书面通知该投资人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共益债借款协议。如共益债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共益债借款协议或不按共益债借款协议约定提供共益债资金的,管理人将取消其共益债投资人资格,并确定第二名意向投资人为共益债投资人(如有)。

八、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公开方式面向全社会招募共益债投资人,本公告之内容平等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二)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共益债借款协议为准。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作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四)任何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的,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且无异议,并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

(五)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不得向华川公司或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六)管理人有权根据华川公司重整工作的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共益债投资人的招募、遴选工作,且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投资人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1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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