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公告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3 公 开 人: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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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郑琳律师 联系方式: 17669491669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4-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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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融资公告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26年1月16日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法院于2026年1月20日作出(2026)鲁02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鲁锦集团破产重整,并于2026年2月11日指定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鲁锦集团管理人制定了《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方案》(以下简称“《融资方案》”)并经鲁锦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6年3月23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做出(2026)鲁0202破5号复函,批准管理人执行《融资方案》。现就融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方案》基本内容

(一)融资规模

筹集不超过人民币4.60亿元的融资资金。

(二)融资利率

本次融资的年利率不超过10%。

(三)融资期限

本次融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自融资资金实际划入管理人账户之日起计算。若鲁锦集团破产重整程序中提前实现资产处置、重整投资款到位等情形,管理人可提前清偿本次融资资金本息;清偿本次融资资金本息的,按实际资金使用天数计息,利随本清。

(四)融资资金清偿顺位

本次融资清偿顺位优先于普通债权,但劣后于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社会保险及税款债权。

(五)偿债资金来源

(一)完成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整改后向相关资金占用方追偿所得回款、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重整计划投资款、其他资产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票)及对外债权催收回款均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管理人将依法推进鲁锦集团与其符合条件的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按照上述清偿顺位偿还本次融资本息。

(二)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公开招募上市公司板块投资人时,明确设置相应投资条件,要求该板块意向投资人承诺在约定投资款之外,另行承担本次融资本息的支付义务。

二、意向报名人条件及材料提交

(一)意向报名人条件

1.具备资金实力的市场主体,接受联合体报名;

2.财务成本低者优先考虑。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载明意向报名人主体信息及资金规模、利率、资金支付时间等必要信息的报名意向书(意向书格式以附件为准)。

2.意向报名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报名人为机构(公司、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报名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捺手印)。

(三)提交材料方式

意向报名人应于2026年4月3日17:00前将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号34层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郑琳收,联系电话17669491669。

三、其他事项

(一)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但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本次融资的规模、利率及期限,以最终签署的融资协议为准;

(三)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意向书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23日

附件

报名意向书.doc 下载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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