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6-05-29 公 开 人:广东汇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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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致:广东汇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31日根据申请人阮三秀的申请,作出(2025)粤1972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汇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公司"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3日作出(2026)粤1972破23号决定书,指定袁沛良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合同解除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管理人依法有权处理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解除时间

1.一般职工:本通知送达之日起满三十日,即2026年6月30日,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2.孕期职工:鉴于孕期职工的特殊保护需要,劳动合同解除时间推迟至公司被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产之日。在此期间,公司将依法保障孕期职工的相关合法权益。

三、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安排

1.职工的工资数额及经济补偿金标准,由管理人依法进行调查、核实与计算。

2.管理人调查完毕后,将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工资数额及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并依法进行清偿。

3.清偿顺序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请全体职工在收到本通知后,配合管理人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办理。

2.职工对工资数额、经济补偿金或本通知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后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

3.本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广东汇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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