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知高管配合通知书

关于张家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知高管配合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03 公 开 人:张家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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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凡中、胡丽方:
本院根据文海洋的申请,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裁定受理张家

港市金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向你通知,自本院 (2025)苏 0582 破申 97 号民事裁定书送达后,至破产程序终结 期间,你负有如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 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 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通知


附件

通知书(告知高管)(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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