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未接管车辆的免责声明

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未接管车辆的免责声明

公开时间:2026-05-15 公 开 人: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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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未接管车辆的免责声明

2026)新鼎华祥醇破管字第8号

昌吉市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新疆郎巴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指定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为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童晓兵为管理人负责人。负责相关破产清算工作。

经管理人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和驾驶管理大队查询,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下有3台小型汽车(具体详见下表),处于查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状态。截至本声明发出之日,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和负有交接义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仍未向管理人移交上述3辆车辆以及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等车辆资料。

现管理人郑重声明:因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和负有交接义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配合交接工作,管理人未能实际接管上述车辆或相应证件资料,故在管理人实际完成接管之日前因上述车辆引起的违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等一切风险均与管理人无关;因上述车辆产生的侵权、损害等依法不属于破产债权或共益债务,管理人及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7日内,如仍无人向管理人移交车辆或拒不移交车辆的,管理人将继续推进破产清算程序并有权决定对上述未接管到车辆向公安机关作报案处理,并依法注销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注销后,因上述车辆权属产生的一切消极影响及车辆引起的违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等一切风险,管理人及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拒不配合移交车辆的实际占有人将可能因涉嫌侵占犯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联系人:孙律师18119174327

                         新疆华祥醇实业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序号 车牌号码 号牌种类 行驶证编号 初次登记日期 状态

1 新B32428 小型汽车 6550014821719 2016.4.14 查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2 新BD8E56 小型汽车 6500013435530 2021.3.11 查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3 新BD8M38 小型汽车 6580013436073 2021.2.23 查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附件

8车辆免责声明(华祥醇).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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