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部分债权人提出异议更正情况公示

关于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部分债权人提出异议更正情况公示

公开时间:2025-09-07 公 开 人: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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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

次债权人会议后部分债权人提出异议更正情况公示

(2025)华一森破管字第12

 

婺源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3日作出2025)赣1130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清算工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刘书平对管理人认定其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提出异议,认为其债权性质应为职工债权,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资料。管理人经审核后认为异议成立,现将调整的债权核查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债务人、债权人对本次公示的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附相关证据,异议成立的,予以更正;异议不成立的,不予更正,异议人可向婺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债权无异议,管理人将按照公示的债权申报表提请婺源县人民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  

特此公示。

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7日

附:

1.《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债权核查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15879336951(张)、18807930301(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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