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1 公 开 人: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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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5日作出(2025)内052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4日作出(2025)内0521破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慧民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710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组织召开了慧民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中,管理人提请债权人表决《关于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债权人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和债权人会议表决采用非现场方式表决方案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

本次会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以电子表决及书面表决方式对上述四项方案共同投票表决,以书面通信和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视为出席会议。因部分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未在会后5日内完成表决,现表决期已届满,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视为表决同意。综上,上述四项方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已表决通过,管理人特将各项方案最终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一、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42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54.5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1.78%。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二、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债权人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和债权人会议表决采用非现场方式表决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52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67.53%,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3.79%,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三、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41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53.2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1.3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四、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40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51.9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1.27%。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该表决事项通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如果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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