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阿敏生物清真明胶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甘肃阿敏生物清真明胶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31 公 开 人: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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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2-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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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参会须知及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6年2月10日 上午10:00

(二)会议方式:线上进行

线上会议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管理人将在会前邀请债权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进入会议系统进行测试。

(三)参会须知

1.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为了充分保障债权人有足够的时间了解会议资料,保证会议顺利召开,管理人将在会前将会议资料发送给各债权人,开会时请各债权人查阅本会议资料参会,会议现场不再发放会议资料。本会议资料将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各债权人请提前下载查阅。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查看其他与破产有关的资料,可提前联系管理人团队咨询、查阅。

5.参加会议人员需提前15分钟入会,会议链接由管理人统一向各债权人发送,各债权人入会前根据《线上参会指南》的指引,点击参会链接报名参加会议。

(四)会议议事规则

1.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确定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2.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3.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的权利的,对于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4.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管理人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5.债权人须在2026年2月1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票。春节临近,因快递公司停运等原因无法邮寄纸质表决票的债权人,可将表决票的PDF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管理人微信或电子邮箱。电子送达的表决票与纸质版表决票不一致的,管理人以第一次收到的电子表决票为准,逾期未提交表决票的,视为弃权。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即为通过。

(六)会议议程

1.审议表决《关于豁免本次债权人会议提前十五日通知义务的议案》

2.审议表决《关于甘肃阿敏生物清真明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议案》。

 

会议咨询:孙律师,电话18119402075。

电子邮箱:15522783517@163.com

管理人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A-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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