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泓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武汉泓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21 公 开 人:武汉泓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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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泓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一)

职工债权的公示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025326日作出2025)鄂0107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泓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4日作出(2024)鄂0107破13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泓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武汉泓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697,076.0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对本公示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联系方式:张律师,电话19971268916,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19楼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进行复核。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尚未列入《职工债权清单(一)》的职工债权,管理人将在完成调查后另行公示。

特此公示。

 

武汉泓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职工债权清单(一)


职工债权清单(一)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姓名

职工债权金额

1

韦双升

18,800.00

2

陈勇

10,274.00

3

孙邦平

7,000.00

4

喻金国

20,685.00

5

刘平

13,332.00

6

荣勋

14,617.00

7

刘怀

18,571.00

8

刘万利

15,775.00

9

吴元彪

20,891.00

10

曾凡根

15,520.00

11

李冬生

15,934.00

12

郑学桥

10,086.00

13

邹志清

25,677.00

14

毛官知

40,000.00

15

陈绪祝、黄银娥

23,050.00

16

梁青海

15,515.00

17

徐小和

13,590.00

18

王德政

11,506.00

19

胡卫兵

27,715.00

20

周金花

16,000.00

21

李鹏

57,590.00

22

刘世林

25,300.00

23

余维平

6,600.00

24

程华念

75,000.00

25

刘迎军

28,000.00

26

閣光明

42,960.00

27

陈宛

88,000.00

28

桂建华

19,088.00

 

697,0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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