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通知

债权人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邳州大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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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邳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通 知 书
(2025)苏 0382 破 39 号之一
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沙荣伟的申请,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裁
定受理邳州大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
苏德善(徐州)律师事务所为该公司管理人。邳州大中汽车销售
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9 月 11 日前向管理人(通讯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庆丰路香榭大厦 12 楼 1206-1211;邮政编码:
221000;联系人:万书柳;联系电话:15212535709)申报债权,
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未按时
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
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
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
第十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
参加债权人会议。届时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代理的
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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