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通知

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28 公 开 人:郴州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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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通知

(2018)达源破管字第31

 

因破产清算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郴州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现拟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对郴州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达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地下建筑物等资产进行重新评估,为破产财产处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破产企业名称郴州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评估对象达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地下工程及其他附属资产的变现价值(具体范围以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3.评估目的:为破产财产变价处置提供公允价值依据。

4.工作要求2025年8月31日前出具合法、合规的资产评估报告,并配合管理人完成后续资产处置相关事项。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3.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与达源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评估的利害关系;

4.接受管理人工作安排及报酬支付方式。

5.承担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工作并提交报告。

三、报名材料

1.评估机构简介、本次评估工作的人员配置及名单、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简介及评估工作经验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若委托他人申报,则除前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评估方案、工作计划等;

4.收费标准;

5.承办过破产清算案资产评估的经历;

6.书面承诺:非失信被执行人、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项、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5080417:00前

2.提交方式:将材料密封后邮寄或送达至管理人办公室(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华宁瑞城1栋19楼,联系人:李律师,电话:18873523089)。

3.评审方式:管理人将根据资质、经验、方案可行性及报价综合评议,择优选定机构选定机构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

五、其他说明

1、鉴定机构需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2、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内容或终止选聘;

3、本次评估费限额以及费用支付时间:本项目最高报价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万元。待达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完毕,处置款付至管理人账户后,作为破产费用予以支付

4、未被选聘者不另行通知,材料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郴州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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