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30 公 开 人: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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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0307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3日指定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洛阳润华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担任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律师邓玉中为管理人负责人。

一、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8 月21日,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等登记地为洛阳市偃师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截止2025年4月30日,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244640.41元,负债合计221058752.1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20814111.78元,其中7134174.41元应收账款作坏账准备,并未计算在资产总计内。洛阳首龙铝 业有限责任公司称其员工已全部进行安置,且未拖欠税款。 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债权人洛阳首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也均同意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二、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

1.对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破产受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相关部项进行专项审计:

2.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3.协助管理人核查债权;

4.协助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5.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有关专业事项;

6.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具备相关审计资质,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申报机构与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3.入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名册;

4.项目承办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

5.申报机构需能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要求、质量要求;

6.可接受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的支付时间;

7.若破产企业资产较少,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申报机构可接受的费用最低额度。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日之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用档案袋封装,加封条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申报资料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执业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注册会师证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入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名册证明材料;

6.本项目的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含可接受的报酬最低额度)及是否可接受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的支付时间的说明;

7.申报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方式

1.材料邮寄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升龙广场汇金中心7楼712室,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武律师,电话:17638878643;孙律师,电话:15138452647

3.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8日18时止,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根据申报

机构的申报条件综合确定;

3.关于最终确认的选聘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如只有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则该机构确定为入选机构;

4.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归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所有。

 

洛阳首龙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30日

附件

选聘审计机构公告(首龙).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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