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沪03强清47号上海金证保云化妆品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2026)沪03强清47号上海金证保云化妆品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10 公 开 人: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97次
  • 打印

上海金证保云化妆品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三中院”)于2026年1月15日作出(2026)沪03强清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金证保云科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上海金证保云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保云化妆品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于2026年1月30日作出(2026)沪03强清47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金证保云化妆品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未与保云化妆品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等取得有效联络,也未移交到保云化妆品公司任何证照、印章、财务账册、合同资料等。

 

为维护保云化妆品公司及债权人利益、避免社会公众利益受损,现清算组在此声明:保云化妆品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其他印章(如有)自三中院受理保云化妆品公司强制清算之日起作废。

 

自三中院受理强制清算之日起,有关单位/人员使用保云化妆品公司营业执照、印章等行为均属无效行为,因使用上述作废印章设定的权利义务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与保云化妆品公司及本清算组无关,保云化妆品公司及本清算组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金证保云化妆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