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征求意见书暨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解除劳动关系征求意见书暨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12 公 开 人:南京信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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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征求意见书

暨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2026)塔可餐饮破管字第 4 号

南京塔可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劳动者(如有):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9日作出(2026)苏0106破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塔可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日指定南京信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南京塔可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南京塔可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综上,管理人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通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以外的全体职工(如有)于2026年1月19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职工(如有)对本公告有任何意见,请在2026年2月19日前书面向管理人提出。

特此公告。

南京塔可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远征  电话:18069875452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51号太平商务大厦12楼

邮编:2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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