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湛江市智盛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湛江市智盛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11-25 公 开 人:破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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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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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湛江市智盛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湛江市智盛物流有限公司债权人: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9日以(2025)粤08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湛江市智盛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721日作出了2025)08破2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大展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经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现就召开湛江市智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案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1、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

2、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会议地点: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恒兴大厦七楼716-718广东大展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3、参会人员:已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经审核确认(或待确认)的债权人;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及职工代表;管理人团队;人民法院列席人员

二、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核查债权报告及说明;

    3、审议并表决《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概括性财产分配方案》、《诉讼费垫付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

    三、参会材料要求

1、自然人债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2、机构债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律师参会的,另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已向管理人提交过上述材料且未变更的,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变更的,需提前3日书面告知管理人并补充提交变更后的文件。

四、注意事项

1、现场参会人员需提前30分钟签到,每户债权人限1人参会,会场内禁止录音、录像;

2、债权人变更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的,应立即书面告知管理人,否则相关送达视为有效;

五、联系方式管理人

名称:广东大展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恒兴大厦七楼716-718

联系人:谢妍莹、廖兴繁

联系电话:18900843570、13702692939

特此通知。

湛江市智盛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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