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勉县沔水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说明

关于勉县沔水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说明

公开时间:2025-07-23 公 开 人:勉县沔水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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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勉县沔水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说明

 

2025年410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汉中中院)作出(2024)陕07破申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勉县沔水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沔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汉中中院作出《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沔水公司职工债权进行调查。沔水公司未履行交接义务,管理人仅可通过公开途径查询与沔水公司有关的劳动合同案件,经查询未发现有员工在诉或已诉完毕的案件。另外,管理人经实地走访,发现沔水公司已停止营业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无在职职工

综上,管理人未调查到沔水公司存在欠付《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职工债权情形

管理人现就沔水公司职工债权的上述调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日公示期届满后 15 日内,对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汉中市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职工债权将以管理人公示结果为准。

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曹律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T3座36层 

联系电话:18909128990

特此公示

 

 

勉县沔水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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