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2 公 开 人: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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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彭律师 联系方式: 15520482587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0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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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227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决定对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康祥矿业公司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202632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川0411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四川创源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担任康祥矿业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为依法推进预重整程序,有效盘活债务人核心资产,维护债权人和康祥矿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实现康祥矿业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与债权人清偿率最大化,预重整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实施的通知》之规定,现公开开展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康祥矿业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1030日,法定代表人杨天贵,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状态为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11MA648FTW2F,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册资本、出资人及实缴情况

康祥矿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占比

尹世游

500.00

100%

合计

500.00

100%

根据预重整管理人的初步调查结果,康祥矿业公司股东尚未实缴出资。

(三)经营状况

经预重整管理人调查、了解,康祥矿业公司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该矿自2017101日停产至今,未组织井下生产作业活动。

(四)审计结论

据债务人自行聘请的四川容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出具的《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容泰专审字[2025]12-09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显示,经审计,截至20251031日,康祥矿业公司资产总额审定数18,372,988.05元,负债总额审定数25,952,715.18元,所有者权益审定-7,579,727.13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账面数-7,579,727.13元。

(五)评估结论

据债务人自行聘请的四川同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机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出具的《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为了解公司价值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同轩资评[2025]080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显示,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1031日,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市场价值评估值为-2,555.8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伍拾伍点捌肆万元)。

资产申报值1,837.30万元,评估值39.43万元,评估减值1,797.87万元,减值率99.95%

负债申报值2,595.27万元,评估值2,595.27万元,评估结果无增减。

股东全部权益申报值-757.97万元,评估值-2,555.84万元,评估减值1,797.87万元,减值率237.20%

(六)核心资产情况

1)车辆

康祥矿业公司名下无车辆登记信息。

2)不动产情况

经预重整管理人向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核实,康祥矿业公司名下无不动产登记信息。据债务人向预重整管理人陈述,康祥矿业公司名下存在4栋楼房,均由康祥矿业公司公司自行修建,尚未办理相关权证。

3)采矿权

采矿权人: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

证号:C5100002010051120064742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花山社区

矿山名称: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兴隆煤矿

开采矿种:煤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9万吨/

矿区面积:0.8901平方公里

有效期至:20240606

4)矿产资源档案调取情况

预重整管理人从四川省自然资源资料馆及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调取了采矿权相关档案及资料。为防止泄密,意向投资人可联系预重整管理人查阅相关材料或者协助查阅本矿权相关资料。

注:预重整管理人调取的本矿权的档案资料、调取的信息,该数据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最终准确的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5)井下设备及固定资产

据债务人向预重整管理人陈述,康祥矿业公司存在部分井下设备,具体明细待预重整管理人进一步核实。

6)分支机构

经预重整管理人查询,康祥矿业公司名下存在一个分支机构: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煤矿技改分公司。

7)银行余额

经预重整管理人初步查询,康祥矿业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银行余额共计9,177.42元。

8)应收债权

据债务人自行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康祥矿业公司对外应收债权审定为35,338.08元。

(七)债务情况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债务人负债申报值为2,585.27万元。

1.税收、社保、普通、劣后债权登记情况

截止债权登记期满(2026424日),预重整管理人共接收27户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总金额为:286,396,926.53元。存在部分债权人未申报。

2.职工债权登记情况

截止债权登记期满(2026424日),预重整管理人共登记36户职工债权:

(1)    其中职工自行申报32户,申报总金额为:4,647,942.23元;

(2)    债务人提供未仲裁或起诉职工16人(其中在职15人),债权金额为:4,767,512.00元,仲裁或起诉职工债权金额分别为873,698.83元、305,971.44元(不含诉讼费、执行费等),合计金额为:5,947,182.27元。

3)据债务人陈述,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要求康祥矿业公司须在兴隆煤矿开工建设前妥善解决兴隆煤矿前属公司攀枝花市安采工贸有限公司所拖欠的职工工资、工伤补偿费用、离职补偿费用共计约319万元(最终金额以预重整管理人或人民法院核准数据为准)。

(注:上述职工债权人数和债权数额可能存在重合部分。)

上述债务数据仅供参考,最终负债金额以预重整管理人审核确认并经债权人会议核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准。

二、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具备与康祥矿业公司核心资产及营业优势相匹配经营管理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3.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具备履行投资协议的执行能力,能够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

4.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担保密义务,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向预重整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

5.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参与机构最多为2家,应书面说明主次机构、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机构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承诺联合体机构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选后,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机构均应书面承诺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投资模式

本次招募不限制投资模式。意向投资人可选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共益债投资、资产运营及其他合法公允的投资模式等参与投资。

四、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6517:00止。

2.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均以预重整管理人实际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作为报名时间,超出时间报名的无效。

3.预重整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翰路86号宇禾置业7108号四川创源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接收人: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联系人:彭律师    联系方式:15520482587

联系邮箱:2823343974@qq.com

4.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活动的决议(需提供原件和公司章程中股东会或董事职权摘要);

3)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本详见附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4)意向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基本信息);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

6)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资金调控能力证明等;

7)相关业绩及证明;

8)承诺所提交的资料均真实、合法的承诺书。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应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预重整管理人电子邮箱(2823343974@qq.com)。报名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缴纳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报名后,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不视为报名成功。

收取保证金的预重整管理人账户信息以届时预重整管理人补充的公告为准。

2.保证金的退还

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选,预重整管理人将于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保证金的没收

存在或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

1)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尽调资料的;

3)提交投资方案后又放弃参选的;

4)报名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的,受到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关于重整投资保证金没收规则的约束。

(二)资格审查

预重整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情况进行核查。如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等情况,预重整管理人将给予意向投资人一次补正机会,意向投资人应自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日内补正完毕。报名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并及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预重整管理人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准)等方式通知其报名成功。

(三)尽职调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签署相关保密文件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康祥矿业公司开展尽职调查,预重整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所有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均应于202661217:00前完成。尽职调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预重整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作投资决策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并对使用尽职调查材料而形成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四)提交投资方案

1.提交期限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61217:00前向预重整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内容

1)投资方案中须明确重整方式、投资金额、付款时间、重整资金来源、初步重整方案、重整后经营方案等;

2)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3.投资方案附件材料

1)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应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书面承诺对设立的项目公司(如有)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2)现行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3)资金实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者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4.提交方式

上述全部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应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预重整管理人电子邮箱(2823343974@qq.com)。

(五)意向投资人报名与重整投资人报名的程序衔接

参与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预重整管理人将就相关问题与方案提出人进行了解和磋商,但本次报名程序不会对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进行遴选。预重整管理人根据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情况判断康祥矿业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条件。若本案转入重整程序,预重整管理人将发布正式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遴选重整投资人,届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重整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参加重整投资人遴选。报名参与本次招募并按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在正式的重整投资人招募过程中将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投资的权益。

五、重要声明

1.意向投资人在与预重整管理人等接洽中掌握到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预重整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预重整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2.本招募公告由预重整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预重整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间,若决定延长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3.本次招募的主要目的在于市场化了解康祥矿业公司重整可能性及可行性,作为本案是否转入重整程序的重要依据。本次招募不设遴选程序,不确定重整投资人。

4.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5.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康祥矿业公司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6.本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7.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8.若人民法院不予批准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亦或人民法院未予裁定批准等非预重整管理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康祥矿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四川创源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代章)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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