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新评估不动产价值及变价的公告

关于启动重新评估不动产价值及变价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3 公 开 人:英德启利达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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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启利达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启动重新评估不动产价值及变价的公告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2日裁定受理深圳嘉利恩电子有限公司对英德启利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利达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并由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6日指定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担任启利达公司的管理人。

目前,管理人正在开展关于启利达公司厂房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破产财产的拍卖变价工作。根据本案债权人会议已经通过的变价方案,管理人按照经过债权人会议同意的原2023年1月13日清远市中信华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清远市中信华评报字[2023]第0100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记载评估价值的80%作为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自2025年11月份起至2026年3月份,总计已开展五轮网络拍卖,目前尚未竞拍成功,最新一轮挂网公告的起拍价为10829720元。

2026年3月16日,启利达公司不动产破产财产的抵押债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向管理人邮寄送达《关于暂缓降价拍卖我司抵押物的函》。该函提出:①不动产破产财产的价值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限,要求管理人“应依法对我司抵押物重新进行评估,并以新的评估结论作为确定拍卖起拍价/保留价的依据”;②目前不动产破产财产“连续降价已严重侵蚀抵押物价值,导致抵押财产贱卖”;③提请管理人暂缓降价拍卖不动产破产财产,待其重新评估并确定合理的起拍价/保留价后再行处置,以实现抵押财产价值的最大化。

管理人收悉上述函件后,立即展开研究并致函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征询意见。同时,管理人致函抵押债权人要求其承担重新评估不动产所须的费用,不得列入清算费用,并取得抵押债权人肯定的书面答复。

由于目前市场经济情况不及预期,管理人依照《变价方案》依法开展启利达公司不动产变价工作,但经过多轮公开网络拍卖仍未能完成变价,现起拍价已降至评估价值的26.21%。基于最大化保障债权人利益的角度,结合本案抵押债权人提出暂缓拍卖,要求重新评估不动产价值再行起拍变价,以及愿意承担重新评估的费用的意见,管理人决定:

一、撤回预计将于2026年3月25日上午10点在阿里拍卖网络平台(https://z.taobao.com/)开展的启利达公司第六轮不动产破产财产拍卖变价活动;

二、重新委托有专业资质的价值评估机构对启利达公司不动产破产财产(含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进行价值评估,待新的价值评估结论作出后再以最新评估价值为起拍价挂网拍卖变价;重新开展价值评估的费用由抵押债权人承担。

特此公告。

英德启利达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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