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汉龙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 30%股权、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 56%股权及或有 收益权之竞买公告

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汉龙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 30%股权、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 56%股权及或有 收益权之竞买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01 公 开 人: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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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56%股权及或有收益权之竞买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6日作出(2025)沪03破3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称“缘谊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5月13日作出(2025)沪03破348号决定书,指定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将于2025年12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5年12月15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缘谊公司持有的上海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

标的二:缘谊公司持有的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56%股权;

标的三:缘谊公司的或有收益权。

(拍卖标的详见附件)

 

本次拍卖所涉标的为管理人根据对缘谊公司接管调查情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管理人对全部标的不作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接受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一)对标的一、标的二的重要提示和瑕疵说明:

(1)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拍卖的标的一、标的二均为缘谊公司对外投资股权,由于管理人未能完整接管到缘谊公司涉及出资及其对外投资企业的资料,对于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生产经营风险、行政及刑事处罚、股东出资等情况无法完全掌握,缘谊公司对上海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是否实缴到位无法查明,且有债权人要求缘谊公司在认缴2800万元范围内,对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未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支持了债权人相关诉请,目前二审中(截至公告之日)。管理人不对被投资企业的任何情况作任何保证或说明,亦不对标的一、标的二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标的一、标的二以其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自行查证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上海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出资瑕疵、股权存在被冻结或质押等限制、股权过户不能、上海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欠缴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面临的亏损、生产经营风险、涉及的诉讼或仲裁、涉及的刑事犯罪或行政处罚、被申请破产或清算、资产被查封或冻结或灭失等。标的物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权属转让/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相关手续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完成转让/过户的任何承诺,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转让/过户手续,各项转让/过户手续能否完成办理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价款不含税费。本次拍卖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的税金、财产过户的税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的交纳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5)标的物交付前,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等,如有)属于缘谊公司的财产。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并成为上海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或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后,即受到相关公司章程约束。竞买人应提前了解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竞买人在竞拍前请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持股资格,能否办理股权转让登记,相应股权转让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标的物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拍卖成交后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7)管理人根据工商登记档案披露缘谊公司的持股比例,不排除其余股东或隐名股东(如有)对缘谊公司的持股比例存在异议,也不能排除后续可能存在的股权纠纷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优先购买权)。

(8)由于标的一、标的二均为无形资产,故不安排现场看样。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拍卖无效、降低拍卖成交款或主张其他权利。

(二)对标的三的重要提示和瑕疵说明:

(1)标的三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实现、无法追回、产生损失、记账错误、被抵消、无真实债权债务关系、款项已经结清以及债务人无联系方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清偿能力等情形;

(2)标的三可能无法提供凭证、支持性文件、证据,可能与合同相对方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或已经全部、部分收回款项;可交接资料、文件、证据,以签署交接文件时管理人可以提供的为准(如有),不保证标的三有任何资料、文件、证据提供,不保证可以证明存在该或有收益权及其金额;

(3)不排除标的三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标的三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标的三有关文件对于或有收益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或有收益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6)就标的三或有收益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或有收益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7)标的三或有收益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8)标的三或有收益权可能存在已经拍卖、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拍卖人不承担上述风险;

(9)标的三或有收益权可能存在无法确定或者联系不到债务人的情况,实际可能无法开展追收工作;

(10)其他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标的三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情形和影响实现或有收益权的风险;

(11)本次拍卖标的以“签署缘谊公司在上述《合同解除协议》下第6.4、10.2条款所述或有权利转让协议”方式进行移交,移交给竞买人时,已清收的款项(如有)所有权归管理人,清收造成的或有收益权额度减少,不影响本次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2)上海盛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反馈管理人,奉贤项目收回后,截至2025年11月7日并未产生可分配的利润,且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买受人因任何原因导致或有收益权无法实现、清收及收回,均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及所有经济损失。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拍卖无效、降低拍卖成交款或主张其他权利。

 

二、起拍价格、保证金及涨价幅度:

标的一(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起拍价为1000元、保证金为200元、涨价幅度为100元;

标的二(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56%股权):起拍价为1000元、保证金为200元、涨价幅度为100元;

标的三(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的或有收益权):起拍价为1000元、保证金为200元、涨价幅度为100元。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注意:根据淘宝破产处置频道最新规则,2019年4月18日零点以后发布的拍品,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淘宝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四、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外转让股权时,上海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股东韩伟对标的一(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现股东严纪辰、王龙对标的二(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缘牛实业有限公司56%股权)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详细信息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以现状为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正式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由管理人确认其顺序。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时间与方式

拍卖公告期内接受咨询,有意者可向管理人咨询。联系方式:13818913607,彭律师。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涨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涨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按本公告第二条确定的涨价幅度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保证金及拍卖余款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拍卖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抵充价款,本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拍卖平台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将成交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2900001010120100126806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注明“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标的一/二/三拍卖余款”

3、竞买人未按时支付拍卖款,或未支付服务费等原因导致管理人未能按期收到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及拍卖款的,均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就本标的重新拍卖,悔拍后原竞买人不得再参加竞买。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悔拍人补足差价,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差价及损失。

4、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 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标的物交付、权属及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在交齐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68号汉盛律师大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及标的相关材料(如有)。

2、买受人逾期未接收标的,买受人每天按成交额的1%支付保管费用,逾期超过30天视为交接完毕。管理人将股权资料、或有收益权资料的有关复印件/电子文件(如有)交付给买受人视为交接完毕,股权资料、或有收益权资料的复印件/电子文件(如有)交付后即视为管理人履行完毕全部交付义务。成交30天后,管理人再无义务协助竞买人查阅、复制。

3、对于标的一、标的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通知债务人等相关事宜,管理人予以协助,成交30天后,管理人再无义务协助竞买人。

4、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各自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税费,由竞买人承担。本次拍卖,委托拍卖的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风险。

5、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能否过户、具体过户办理流程、条件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由买受人先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询,对于可能存在的标的物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仅能够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破产案件受理法院不提供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等任何法律文书。

6、管理人对能否过户、过户时间和过户税费等事项不作任何承诺。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有关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须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调查确认,参与竞拍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已进行充分调查,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已对拍卖标的(含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瑕疵、风险、责任和其他各种情况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完全知晓,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2、纳入拍卖范围的股权及或有收益权因财务等方面的原因存在不确定性。买受人对股权及或有收益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股权及或有收益权转让后,由于股权及或有收益权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产生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风险全部由买方承担。竞买前,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查阅股权及或有收益权的相关资料,管理人予以配合。

3、《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双方签署转让协议书。买受人不配合签署的,不影响权利的转移,买受人不得据此悔拍。

4、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5、拍卖成交价为未含税价,买受人需要卖方开具发票的需另行支付相关税款。

6、本公告未尽其他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联系方式:13818913607,彭律师。

 

特此公告。

 

 

上海缘谊经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20251128缘谊:三标的竞买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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