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友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卖竞价公告

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友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卖竞价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04 公 开 人: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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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友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变卖竞价公告

黔西市人民法院2018年1月4日分别裁定受理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友公司”)、黔西县友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友联公司”)破产清算,2018年9月20日依法裁定中友公司、友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下称本案),并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日裁定对本案提级管辖。

为尽快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根据本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管理人将于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3月6日通过通过淘宝网的“阿里资产”网络平台(网址:https://z.taobao.com/,检索关键字“水西古城”),对水西古城整体资产进行变卖竞价。现公告如下:

郑重声明: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及现状、了解竞价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请理性决策。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本次变卖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视为已完全理解本公告之法律意义及风险且愿意完全履行本公告中涉及竞买人或买受人的一切义务。

一、变卖标的

1.变卖处置的破产财产范围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40076平方米(证载面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坐落黔西县城关镇城西村,属于水西古城项目用地,尚未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商业2052年9月9日、住宅2082年9月9日,证号为黔县用(2013)第0064号,本公告中该宗地统称为34号地。

(2)水西古城部分在建工程(根据表述方便,本公告中称为房产)及其占用的友联公司名下的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水西古城项目使用的黔县国用(2013)第0668号(以下简称31号地)、黔县国用(2013)第0667号(以下简称32号地)、黔县国用(2013)第0666号(以下简称33号地)、黔县国用(2013)第0665号(以下简称35号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该四宗地上已进行不同程度开发建设的各有关楼栋中可纳入本案破产财产处置的总建筑面积约106350.47平方米的房产(含根据既有规划可建但还未建的38540.26平方米;房产总面积按现状、管理人审查认定结果或既有规划设计方案测算,包括主体完工、框架完工、未修建等状态;已建部分的具体面积以最终认定属于破产财产的房产现场实测数据为准但在本次交易中不进行实测,详见附件1《可处置房产清单》)。

(3)水西古城内属于破产财产的物资、设备。物资设备主要为办公用具,其外观、性能、存放状况、数量等均以现状为准。

(4)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车牌号贵F38720),其外观、性能以现场实物为准。

(5)此前破产企业与相应购房人签订且经管理人审查后决定继续履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的房产(本公告中统称为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房产,详见附件2《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清单》)中对应的购房人尚欠付的购房尾款(目前审查确认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涉及的58户购房人欠付的金额为8912000元)。

(6)水西古城项目中的会所1幢、办公楼1幢、生态房及木屋24间/套、砖混茅草屋2间、框架结构(房屋)6间(本协议中均统称规划外物业),建筑面积合计约16928.22平方米。

特别说明:上述第(6)项规划外物业现均未取得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仅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应自行依法对规划外物业管理、使用、续建、完善建设手续等,该财产不能投入使用或不能续建或不能完善建设手续或被拆除等一切法律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因此次变卖而要求破产企业、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确认或认可规划外物业的合法性等。

以上标的物的各种具体情况及瑕疵等请在报名前向管理人了解详细情况,如有需要可至管理人处查看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文件。

水西古城项目中破产企业修建的桥、道路、绿化等项目配套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设备(市政设施除外)、公共建筑包含在处置的水西古城整体破产财产范围内且一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按照现状、移交时或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确定后的破产财产范围等予以整体接收并后续整体开发水西古城。

成交后因水西古城项目使用的前述五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按照前述规定变更登记至买受人名下,故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根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要求需专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合同的,买受人应根据管理人通知配合进行签订。

2.变卖标的概况及处置情况

变卖标的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规划外物业均位于贵州省黔西市杜鹃大道旁的水西古城项目中。根据既有规划水西古城项目是一个集旅游、餐饮、娱乐、住宿、民俗文化展示等多功能的复合型旅游地产项目,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项目占地约212亩,分为5宗地块,规划建筑58栋,已建成46栋(主体完工27栋,框架19栋),未建12栋。管理人分别于2019年8月2日以3.76亿元(清算评估价)的起拍价、2019年9月17日以3.4亿元(评估价下浮10%)的起拍价,通过淘宝网的“阿里资产”网络平台对前述变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两次拍卖均因无人报名参与竞拍而流拍。前述清算评估价未包括2020年3月对涉诉等部分未评估资产的补充评估清算价3370.22万元。更多详情可按照本公告第五部分所列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管理人进行尽调或了解。

二、变卖方式

本次变卖以“假马竞价”的方式进行,即以“托底意向买受人”报出的意向受让底价1.7亿元作为竞买底价进行公开竞价变卖,具体如下:

竞买底价为1.7亿元,付款周期不超过3年,首期款支付比例不低于成交价的45%,且首期款支付时间最迟应不晚于水西古城五宗土地过户给买受人时(否则可拒绝将五宗土地过户给买受人),且不得超过破产财产变卖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届时与买受人共同确认水西古城五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不存在登记部门指出的任何障碍且破产企业向登记部门提交过户申请,否则买受人的付款时间可顺延)。若首期款支付后总价款未付清的,则在首期款支付后的24个月内支付第二笔受让价款(支付比例不低于成交价的25%),仍未付清总价款的,尾款在首期款支付后的36个月内付清。在买受人付足首期款后的当日,管理人向其移交前述变卖处置范围内的破产财产(若相关破产财产被非法占用的,管理人争取尽快完成移交)及接管到的相关文件资料。

竞价保证金:有意向参与竞买的主体应缴纳竞价保证金200万元。参与竞买的主体在被确定为正式买受人后,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首期受让价款的一部分;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最终未被确认为正式买受人的,则无息退还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

竞价加价幅度:每次加价不低于200万元的整数倍(即竞买人首次出价应不低于17200万元)。

三、买受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1.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房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且不纳入本次变卖标的范围,对应购房人欠付的购房尾款属于破产财产纳入变卖标的。因成交后系由买受人概括性继受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房产对应的全部出卖人义务,故买受人应同时受让该购房尾款(收取此购房尾款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自行承担)、与此类购房人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主体等专用性信息、交房时间外,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与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一致或不得低于此前破产企业与此类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2.买受人应在本次变卖成交且新办取得对应楼栋预售/销售许可证后一年内,按照重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将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房产全部续建完毕并向对应购房人承担交房的义务。变卖成交后,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房产对应的全部出卖人义务(包括开具购房全款发票并承担对应税费、配合适时办理分户产权证、替代破产企业继续向购房人的贷款银行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在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房产续建完成达到交房条件前,买受人不得启动34号地的开发建设及处分该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否则构成对破产企业实质性违约。

3.对于在中友公司、友联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抵债给王××的171套房产(具体清单可向管理人调查了解),因其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位于水西古城项目内,买受人自行与王××协商如何处置或解决等。

4.买受人应保证其有充裕资金及相应专业团队满足水西古城修复、续建、开发建设等所需,不得因资金短缺等导致水西古城再次烂尾(指水西古城项目停工或停建达6个月以上,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买受人原因除外),否则构成对破产企业的实质性违约。非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水西古城项目停工或停建达6个月以上的,买受人有权主张当期应付款项根据停工期间对应顺延。

5.买受人逾期付款时间达到90日,且经管理人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履行的,构成实质性违约。

6.付款担保措施

若买受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必须无条件同意以下付款担保措施:

(1)管理人将根据买受人每期支付受让价款占总价款的比例,确定当期释放(即解除现有抵押登记及查封,下同)的破产财产比例,其余破产财产将保持现有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即“带押过户”)并在过户给买受人后再为破产企业设定抵押(抵押范围为买受人未付清的尾款、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破产企业追收买受款产生的各项成本或费用、其他减少破产财产总额涉及的款项或费用、以及买受人对本公告所指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房产全部续建完毕确保所在楼栋达到竣工备案验收条件并提交竣备申请的义务;买受人应在过户前与破产企业签订抵押合同并在过户时配合破产企业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同时接受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查封,以担保买受人按时履行相关买受人义务。之后,管理人将根据买受人支付受让价款的比例和进度,释放相应的破产财产给买受人。但买受人须在付清总价款、将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房产全部续建完毕确保所在楼栋达到竣工备案验收条件并提交竣备申请后,34号地才释放给买受人且买受人才能自由处分该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2)若结合买受人整体开发建设水西古城需要,其支付的当期受让价款占总价款的比例与当期需释放的破产财产价值比例不一致的,为担保买受人当期所付款项与当期释放破产财产价值之间的差额,买受人应提供管理人认可的差额部分的足额担保(需为前述第(1)项担保措施之外的担保方式或财产)。

(3)买受人原则上不得将已过户或移交给买受人的水西古城相关财产进行融资、贷款、抵债、转让(除向真实购房人合法销售房屋外)、新增其他权利负担等,不得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在过户后的水西古城五宗土地或有关地上房产上设定抵押等权利负担,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有权根据此条拒绝为买受人办理相应权利负担的登记(买受人后续真实销售房产涉及的为真实购房人办理抵押贷款情形除外,但此情况下若买受人相关销售款未按照本方案进行监管的,则该除外情形不再适用)。若买受人在水西古城项目内的复建或新建房产销售回款情况不理想,则其可将已释放宗地上的新建房产(即不属于土地过户时该地块上已经存在的房产)设定抵押贷款用于支付受让价款或水西古城项目的持续开发建设,此时买受人应接受托底意向买受人与破产企业签订的托底意向买受协议中约定的有关监管或要求,买受人也可以提出其他不违反托底意向买受协议中的实质性条件且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措施或方案。

(4)买受人应按月或按管理人要求时间向管理人报告项目开发建设、房产销售交付进度、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房产的修建及交付情况等经营状况,以及资金收支情况等重要财务信息。必要时应接受管理人参与项目开发销售等重要会议,查看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查阅会计账簿、财务凭证、销售台账)及涉及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在逾期支付受让价款或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房产逾期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买受人应接受管理人指派有关人员入驻,并无条件接受监督和检查。

(5)买受人同意由黔西住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全额监管后续销售(包括预售以及现售)水西古城项目房屋的回款,并在当期付款节点到期前6个月起开始归集控制(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动用)销售回款(以当期应付款金额为限),直至买受人付清当期应付受让价款金额,以保障买受人按时支付受让价款,且管理人有权随时查询销售回款/监管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

若买受人同意在水西古城五宗土地使用权过户前付清全部受让价款的,则可不受前述担保措施的约束,但其需提供管理人认可的担保措施,以确保其完整履行买受人的其他义务,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房产相关的义务等。

7.其他相关内容

(1)水西古城项目中尚未出让给破产企业或尚未征收、拆除完毕的建(构)筑物等资产,由买受人自行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或协调沟通政府、职能部门、相应第三方依法及时征收、拆除完毕,涉及的费用及责任不由破产企业承担。

(2)破产企业与托底意向买受人签订的托底意向买受协议中的常规性条款或约定(如破产企业责任免除情形、破产财产瑕疵责任或现状交付、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商沟通、水西古城项目复建或新建及行政相关手续办理、项目名称变更不影响双方权利义务、买受人违约责任等),本公告中不再逐一披露,竞买人可在报名竞买前向管理人具体查看了解。竞买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买的,视为无条件同意该常规性条款或约定及本公告中载明的竞买人或买受人应承担的相关义务,且竞买人最终被确定为买受人后,与破产企业签订的破产财产变卖协议中也必须包含该常规性条款或约定及本公告中载明的竞买人或买受人应承担的相关义务,以及与之相应的违约责任。

(3)在买受人实质性违约情况下,根据不同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破产企业有权随时解除破产财产变卖协议,届时买受人应立即将水西古城内的各项资产过户或移交给破产企业,且买受人已付款项无权要求返还、买受人对水西古城项目的各项投入不得要求破产企业补偿或赔偿等。相关情形及对应的违约责任见破产企业与托底意向买受人签订的托底意向买受协议。

(4)本公告中载明的竞买底价、付款方式、买受人义务、付款担保等内容系本次破产财产公开变卖竞价(即“假马竞价”)的最低要求,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显示其意向买受条件违反或低于该最低要求的,视为其报名无效。

四、报名竞买与评比方式

1.报名期限及方式

意向买受人须在2026年3月1日10时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在该时限内将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的报名材料盖章后完整扫描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地址:zhaoshoushen@163.com),并按照本公告载明的管理人联系方式将纸质件邮寄送达给管理人,送达时间以管理人相关人员签收邮件的时间为准。

待其报名资料经管理人审核通过,并收到管理人通知后,意向买受人最迟应在2026年3月5日15时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200万元,并在淘宝网的“阿里资产”网络平台开通竞拍账号。若未按时提交报名资料或提交的报名资料未通过管理人审核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或者其报名无效的,视为其无意参与或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假马竞价”,且不得在竞拍环节出价,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为确保水西古城续建及后续开发工作正常进行,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意向买受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文件及水西古城整体破产财产买受方案(应包括不低于本方案规定的交易条件对应的意向买受条件、付款进度等)、意向买受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评比规则

在报名期限内没有竞买人报名的,或者存在视为意向买受人放弃参与本次“假马竞价”而导致没有其他竞争者的,确定托底意向买受人为水西古城整体破产财产的正式买受人。

在报名期限内有竞买人成功报名且其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的,由托底意向买受人、竞买人在淘宝网的“阿里资产”网络平台开展线上竞价,竞价时限为:2026年3月5日15时至3月6日15时。若托底意向买受人不愿或未能与竞买人进行线上竞价的,则托底意向买受人报出的意向受让底价1.7亿元为其在本次“假马竞价”流程中的最终出价。若其他竞买人在竞价时限内未在前述网络平台出价的,则视为其在本次“假马竞价”流程中的最终出价为竞买底价1.7亿元。

竞价时间届满后,确定出价最高者为水西古城整体破产财产的正式买受人(其报的最高出价金额为本次破产财产的变卖成交总价,同时其需履行其报名时提交的水西古城整体破产财产买受方案及破产财产变卖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出价次高者逐步排序为候选正式买受人。

3.优先购买权

因托底意向买受人提前介入水西古城整体破产财产的变卖协商谈判工作并接受通过“假马竞价”的方式确定正式买受人,为争取实现破产财产变卖价值最大化做出了贡献,且承担了相应的商业风险,因此在竞价环节中有其他竞买人且其与托底意向买受人出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确认托底意向买受人为正式买受人。

4.签约前的尽调及买受人递补规则

在确定正式买受人后,最迟在与正式买受人签订破产财产变卖协议前,正式买受人应提交融资协议(若正式买受人需通过融资支付受让价款或开发投资水西古城项目的)、水西古城复建及开发运营方案(含施工时间计划表、销售方案等)、水西古城复建及开发运营团队主要成员(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及其曾专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从业经历和相关资质(含印证资料)。

若在签订破产财产变卖协议前,管理人经对正式买受人融资渠道、复建及开发运营方案尽调发现有不利于变卖协议履行的重大风险的,经报债权人委员会决议并报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审议后确定是否签订该协议。若因该重大风险情形而不与正式买受人签订变卖协议的,其相应丧失正式买受人的资格且其已缴纳的保证金或受让价款不予退还,此时若存在候选买受人的,候选买受人可递补确认为正式买受人。

若正式买受人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情形的,均视为正式买受人放弃受让本次变卖的破产财产的意愿及最终买受人资格,则正式买受人无权要求退还已缴纳的所有保证金或受让价款(若在确定正式买受人后、签订破产财产变卖协议前,破产企业或管理人变更本公告内容,在未取得正式买受人同意而加重其义务的情况下,正式买受人不愿继续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受让本次变卖的破产财产的,其有权要求退还竞价保证金):①不愿或不能在本公告确定的时限或管理人通知的时限内签订破产财产变卖协议;②提出违反本案《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确定的买受条件或要求;③提出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买受条件或要求;④违反其向管理人提交的买受方案等书面文件中确定的买受条件;⑤未能按期缴足首期受让价款。此时,在有候选买受人的情况下,递补确认相应候选买受人为正式买受人。

5.签订破产财产变卖协议

正式买受人应在管理人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破产企业签订破产财产变卖协议。该协议内容应根据本公告中的有关条件及义务、破产企业与托底意向买受人签订的托底意向买受协议中的一般性条款及约定等确定,正式买受人对此应全部且无条件接受。且在不改变最终出价及付款周期的基础上,正式买受人同意破产企业可根据后续实际情况在本方案内容基础上新增合法合理的条款内容。在签订破产财产变卖协议后,该协议有约定的优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未约定但本公告中有规定的,按本公告中的相应规定执行。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期间(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工作时间为每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接受咨询,有意参与本次竞价的相关主体可自行前往水西古城项目实地看样,或请与管理人赵律师(电话:17508510889)、郭律师(电话:13765169004)联系看样。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变卖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变卖标的现状及一切既有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的确认和接受,一切风险及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条件

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外,其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6年3月5日15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代理手续,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不符合以上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手续参加竞买的,且导致本次变卖未成交的,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因变卖标的中的主要破产财产所在的水西古城项目已烂尾多年,该项目各地块的投资开发建设情况如现状所示,意向买受人或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价前自行通过尽调综合研判或向相关职能部门询问与复建续建或新建、项目各地块的后续投资开发等有关的具体要求和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并自行决定竞价主体。竞价成功后,因水西古城项目自身相关情况或竞买人在开发主体资质或其他条件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导致无法复建续建或新建,或导致无法进行项目各地块的后续投资开发等,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以及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款、变卖成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买受人无权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受让价款等。

七、特别提醒

1.请意向买受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既有或可能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亲临项目现场,实地看样。标的物存在的瑕疵与问题应由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清楚,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的瑕疵与所有问题情况,破产企业及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一旦竞价成交,竞得者不得以变卖标的存在瑕疵或问题为由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支付受让价款等义务。

2.水西古城项目中配套的桥、道路、绿化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除外)一并移交给买受人。

3.若变卖标的还存在超面积部分或本公告载明之外的其他违法违章情形,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风险、费用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负。

4.报名参与竞价前,报名者应结合调查、踏勘等工作开展情况,自行对今后水西古城项目复建续建或新建、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等提出思路及方案,若其思路或方案涉及需请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支持有关政策条件或配套条件的,报名者应就此类事项充分向有关职能部门仔细咨询了解并征求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的意见,未开展此类工作可能面临的一切风险及后果由竞价者或买受人自行承担。

5.变卖成交后,变卖标的涉及的项目规划变更、工程续建、预售销售、项目验收、审批等各种工作及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及承担相关资金或费用。鉴于本公告中所列明的破产财产的处置历时已较长、处置困难,不排除当地政府可能在处置成交后同意对水西古城项目的有关建设经济指标进行调整(但是否同意调整或同意如何调整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处理)。竞买人应自行向当地政府咨询了解或协商沟通,且竞买人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存在或产生的风险及责任。处置成交后,变卖标的涉及的项目规划变更、工程续建、预售销售、项目验收、审批等各种工作及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及承担相关资金或费用、享有相应收益。

6.变卖标的中的31、32、33、34号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被设定抵押且相关抵押债权已获得确认但暂未在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将根据本案《破产财产变价补充方案》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解押工作。报名竞价者应对此权利负担情形充分了解调查及预判可能对自身后续相关工作的影响。

7.本公告中提及的评估价格,均指本案中聘请的评估机构在2018年或2020年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格。管理人对评估报告的有效性及相关评估价值的合理性等不做保证,竞买人应自行充分调查了解、判断变卖标的的实际价值或投资价值,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八、税费承担

意向买受人或竞买人应自行提前到相关部门了解变卖标的及破产企业的税费缴纳情况。破产财产移交、过户登记过程中涉及的一切应向有关机关缴纳的税费,由破产企业、买受人依法各自承担。

九、优先购买权保护

申请优先购买权的意向买受人或竞买人(托底意向买受人除外),请在公告期结束前十日内向管理人提供享有优先购买权利的证明材料,并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托底意向买受人之外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价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该优先购买权人的出价视为为最高出价。托底意向买受人的优先购买权顺序优于其他优先购买权人,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在此类优先购买权人间通过抽签方式产生受让人。

十、反悔责任

买受人不按本公告的要求与管理人签订破产财产变卖协议或未按期足额缴纳首期款的,视为其自愿放弃买受人资格,管理人将按本公告确定的买受人递补规则确定新的买受人,其已交纳的所有保证金或受让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成交价款低于原竞价成交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或差价时,由毁约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作为破产费用等。

十一、利害关系人、异议人

对本次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管理人联系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逾期提交则视为无异议。

十二、竞价保证金支付

拟报名竞价的意向买受人应通过银行转账至管理人账户的方式支付竞价保证金(报名者缴纳保证金时,按照其保证金实际到达管理人账户的时间认定其缴纳保证金的时间。报名者应自行安排好相应的资金支付计划或熟悉资金支付流程,避免出现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而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指定账户为:

户名: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贵阳诚信北路支行

账号:632811193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本公告的相关解释归管理人所有。咨询电话:赵律师17508510889,郭律师13765169004。管理人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A座12楼。


黔西县中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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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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