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28 公 开 人: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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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年3月20日,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日,指定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为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8月31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提级审理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2025年12月18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新增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破产重整工作进展,现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资产评估机构,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格药业)于2005年8月28日经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4779175890T,公司注册地址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兴业街1号,公司法定代表人岳振路,注册资金80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瑞格列奈、吡啶甲酸铬)生产、销售。(《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31年1月19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依法设立且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应具备企业整体资产及房屋、土地、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单项资产评估资质。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2.报名机构与富格药业不存在利害关系;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4.评估机构拟指派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在近三年内具备企业破产案件评估工作经验;

5、报名机构列入《河北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有药品生产企业破产评估工作经验的优先。

6.可以接受评估费用在重整计划通过后或者重整计划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支付。

三、工作内容

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对富格药业自设立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在建工程等)进行资产价值评估(最终评估服务范围以管理人送达的专项审计事项为准进行相关评估)。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管理人制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盘点和核实债务人资产,对账面及账外全部资产进行全面市场价值(企业持续运营状态下评估价值)及清算价值(企业破产清算状态下评估价值)评估,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单体公司或业务板块等相关评估说明;

2.按照管理人要求对全部资产权属情况、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配合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对资产进行清理,完成富格药业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3.对富格药业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包括企业假定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4.根据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的要求,就债务人抵押物资产价值及其他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或评估意见;

5.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7.根据管理人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承诺事项

1.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按时出具符合管理人要求的评估报告;

3.一旦被选定为富格药业的破产重整评估机构,自选定之日起2日内向管理人报送评估机构工作方案,并在4日内派驻工作人员进场工作,自进场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联系人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五】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报名单位简介、列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拟派出团队负责人简历、从事破产业绩介绍、工作方案、项目报价及计算方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3.出具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承诺函;

4.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直接送达管理人的联系人。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3月10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108号华润万象城b座18层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

3.联系人:白律师13503214550,袁律师15373010442。

七、选取方式

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在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主要根据报价、业绩、工作方案三个方面的条件确定候选单位。然后管理人分别与候选机构就专项评估事项及要求、工作报酬进行磋商,首先磋商一致的候选机构确定为评估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八、费用提示

目前富格药业账户现金余额不足,无法预支相关评估费用,鉴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上述中介机构的报酬待资产变现后或重整计划获批后优先支付,在此之前能否支付及支付比例管理人不予承诺和保证,本次评估费用将根据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由管理人安排支付的具体时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选定的相应单位先行垫付。

                           

                                  

 

 

                                  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28日      

附件

20260228选任评估机构公告文档-定稿.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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