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申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北京格申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6-05-28 公 开 人:北京格申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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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申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4年3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破申2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格申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申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31日指定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格申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未接管到格申公司员工档案或工资表等资料,但股东李飞向管理人提供了所有劳动争议法律文书。管理人对生效裁判文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债务人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及应按职工债权清偿的公积金债权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详见后附债权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对职工债权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6年5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止。

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本次公示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北京格申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北京格申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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