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及债权人会议公告(天盈破产)

受理及债权人会议公告(天盈破产)

公开时间:2026-06-03 公 开 人:广州天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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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案号:(2026)粤0114破1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4日裁定受理周永昌裁定受理广州天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6年5月7日指定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天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广州天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6年5月30日前向广州天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21层;邮编:510000;负责人:刘晓军;联系电话:1380279706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天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州天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6月26日上午9:30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广州天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黄  玥 190 6630 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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