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柘荣县新轩商贸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柘荣县新轩商贸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柘荣县新轩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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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柘荣县新轩商贸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年5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1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柘荣县新轩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柘荣县人民法院审理。同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117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建达(福鼎)律师事务所担任柘荣县新轩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无法联系上柘荣县新轩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人员,在债权申报期间,亦无员工向管理人申报职工债权,管理人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调查报告得知,柘荣县新轩商贸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无劳动争议案件。

综上,管理人认定柘荣县新轩商贸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为0元。

如对以上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的,请予公示之日起三日内联系或直接邮寄书面材料给管理人(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大道260号三楼福建建达(福鼎)律师事务所,朱律师,18010621355)或向柘荣县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若逾期未提异议,则视为认可管理人认定的上述债权。

特此公示

 

 

 

柘荣县新轩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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