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枢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书

马鞍山市枢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马鞍山市枢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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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枢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人告知书

2025)枢泽破管字第001

 段毅、吴杰、沈晓云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530日作出的(2025)皖05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南京红房子公关策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马鞍山市枢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交由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审理。2025624日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052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红房子公关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对马鞍山市枢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624日指定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担任马鞍山市枢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你作马鞍山市枢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自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日起至管理人执行职务终止之日止,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并移交你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接受询问,如实陈述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三、提交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相关证据;

四、配合管理人工作,完成管理人交办事项;

五、承担《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承担人民法院、管理人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马鞍山市枢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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