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精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精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16 公 开 人:苏州精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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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精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苏州精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115日,通过线上形式再次召开债权人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会债权人人数3(其中债权人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包含普通债权及劣后债权,其余2家债权人均为普通债权)。经管理人核查,本次会议实际到会3(其中债权人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包含普通债权及劣后债权,其余2家债权人均为普通债权),到会债权人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100%,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参加本次会议投票表决人数为3人,本次债权人会议3户债权人均明确表示表决意见,本次表决有效。

现管理人就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提起诉讼追回财产的诉讼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诉讼  2  张,反对诉讼  1  张,弃票  0 张。同意诉讼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 66.67%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  99.01%  。表决结果 同意提起诉讼  

 

债权人会议表决的结果管理人已于会后告知各债权人,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精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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