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增城市友丰汽车贸易公司强制清算及申报债权公告

广东省增城市友丰汽车贸易公司强制清算及申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6 公 开 人:广东省增城市友丰汽车贸易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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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5日作出(2024)粤0118清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增城市友丰贸易公司对广东省增城市友丰汽车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友丰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1日作出(2025)粤0118强清10号《决定书》,依法指定饶萍优(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省增城市友丰汽车贸易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为饶萍优。请友丰公司的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友丰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算组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东塔)42、65层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饶律师,电话:020-87311008。


广东省增城市友丰汽车贸易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20251216清算公告(广东省增城市友丰汽车贸易公司)-盖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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