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追加分配公告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追加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29 公 开 人: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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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追加分配公告

 

根据北京金融法院裁定认可的《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已于20241012日将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毕。20241122日,经管理人申请,北京金融法院裁定终结方正财务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及时推动方正财务剩余银行及资金账户撤销,完成税务、社保及工商注销手续。在缴纳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后,管理人发现仍有其他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现拟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向未获全额清偿的债权人实施追加分配。

一、已实施分配情况

根据北京金融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已分别于20243月、10月实施完毕第一次、第二次分配,已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2,504,232,719.19元,分配方式为货币资金,其中各类债权按照如下顺序及比例实施分配:(1)职工债权23笔,参与分配债权金额2,417,889.40元,分配总额2,417,889.40元,清偿率为100%;(2)普通债权94笔,参与分配债权金额4,831,704,994.54元,分配总额2,501,814,829.79元(另有452,567.28元资金在分配时抵销),清偿率为51.788497019%。截至目前,前述拟分配的破产财产均已分配至债权人指定银行账户或协助执行至法院指定银行账户。

二、本次追加分配情况

破产程序终结后,因方正财务个别银行账户撤销归集及管理人银行账户提存资金结息等原因,在缴纳因办理各项注销事宜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后,管理人账户内仍有可供分配的资金合计1,249,845.27元。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管理人拟向未获全额清偿的债权人实施追加分配。本次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预计为1,249,845.27元,分配方式为货币资金,参与本次分配的债权共94笔,均系普通债权,参与分配债权金额4,831,704,994.54元,清偿率预计为0.0258675824%,最终分配金额以实际收到为准。具体详见附件《方正财务破产财产追加分配明细表》。

三、说明事项

本次分配将按照债权人最新提供的《关于指定接受分配资金银行账户的函》所载明的银行账户信息向债权人转账支付,如因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账户冻结、变更账户但未及时通知管理人等情形导致无法收取分配资金的,由债权人自行承担该不利后果。

对于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依法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未获全额清偿的债权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如发现有其他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管理人将依法用于向未获全额清偿的债权追加分配;如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管理人将不再进行追加分配,后续由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附件:方正财务破产财产追加分配明细表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129

附件

附件:方正财务破产财产追加分配明细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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